“租借九十九年”, 一個熟悉的句子, 這六個字曾經出現在大清帝國一個又一個條約上, 香港, 上海租借, 青島, 一個個熟悉的地名, 載滿著那段不容忘卻的歷史, 而今天不是我們的領土被“租借”,我國以一種和平互惠的方式“租借”了斯里蘭卡港口九十九年。
首先明確一定我國對斯里蘭卡港口“租借”並不同於西方列強當時對我國的侵略壓迫, 兩國的完全本著互惠共贏的基礎互換了條約。 隨著中國資本在全球範圍內的迅速擴張, 越來越多的國家與中國的經濟往來成為其經濟活動的重要部分, 斯里蘭卡也不例外。
斯里蘭卡作為南亞次大陸上的島國處處受著印度的威脅與壓迫, 為了發展經濟自然就找到了中國, 中國國企對斯里蘭卡進行了大量投資, 同時借給斯里蘭卡大量低息外債, 極大促進斯里蘭卡經濟的發展。 可是債雖然利息低但到了該還錢的時候還是要還的, 但斯里蘭卡政府的由於大量財政支出沒有錢可還, 出於國際信譽斯里蘭卡政府決定與中國好好談談。
在談判桌上自知欠錢不壞理虧的斯里蘭卡主動向中國提出可以向租借一港口九十九年, 中方經過充分考慮決定同意斯里蘭卡政府的請求, 最終在印度洋上有了屬於自己的港口就在印度的家門口。 不僅如此中國在澳大利亞, 埃及, 以色列, 肯亞, 朝鮮, 巴基斯坦等九個國家均有99年租賃期的港口, 相比於一個世紀之前可謂揚眉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