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家裡窮, 一直被別人看不起。 所以我學會了只有通過個人努力才能收穫成功, 老婆也是打工的時候認識的, 當初漂亮老婆就說她是被我的勤勞打動, 想到嫁給我不會過苦日子。
確實婚後我沒有讓老婆受過委屈, 老婆想要的包包衣服只要在我的經濟能力範圍內都會買給她。 後來老婆生了女兒, 我的經濟壓力大了起來, 我讓我媽照顧她, 然後自己又去打工了。
我一般一年回去一趟, 一是為了省點錢二是過年過節都是三倍工資我不想錯過掙錢的好機會。 後來老婆和我媽鬧了點不愉快, 老婆就哭著讓我回家, 她已經搬出去單獨過了, 可為了掙錢我還是沒有回去。
平時女兒發燒什麼的都是托我哥們幫忙照顧一下, 這可倒好, 等我回老家的時候卻發現老婆懷孕四個多月了。 老婆說孩子是我哥們的, 但她不是有意的, 當時喝醉了才發生這樣的錯事。 她愛的還是我, 會把孩子打掉。
我聽了心花怒放, 現在終於有理由和老婆離婚了。 其實我早就在外面有家了, 現在那邊的情人給我生了一個兒子, 我本來覺得還對不起老婆, 現在終於有藉口了。
我果斷和老婆提出離婚, 女兒我也不要, 讓她淨身出戶。 不然我就把她的事情都說出去, 讓她沒臉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