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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面對欠薪束手無策?2018單位欠薪該怎麼補償!請務必要知道!

我國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按時給勞動者發放工資, 不得無故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 那麼, 用人單位違法規定, 無故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會受到什麼處罰?

什麼是無故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後應得的勞動報酬, 是勞動者及其家庭的主要生活來源, 因此,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或克扣勞動者的工資, 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

所謂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但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 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 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 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延期時間的最長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所謂克扣勞動者工資, 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全部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會受到什麼處罰?

一、用人單位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二、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 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三、如果情節嚴重, 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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