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未成年女孩張某, 在網上輕信他人能讓自己成為童星的蠱惑, 多次按照對方要求在網路上進行裸聊, 之後, 張某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
去年3月15日, 12355青少年服務台轉辦張某遭受強制裸聊猥褻案。 張某是某中學的一名高一年級學生。 2014年, 張某在網路上結識一名男子, 對方自稱是某模特公司的工作人員, 通過網路正在向社會招募童星, 問張某是否有做童星的意願, 若有的話他們公司可對其進行包裝。 張某表示有意願做童星, 並在這名男子的引誘和哄騙下, 多次按照對方要求進行裸聊。 隨著張某慢慢長大、心智成熟, 感覺此行為不妥, 但迫于對方要將裸聊截取的視頻發佈到網上、發給同學等威脅, 不得已仍按對方要求進行裸聊, 心理負擔日益加重, 一度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張某的家長向公安機關報案後, 由於尚未造成侵害、證據不足、跨省偵破難度大等原因, 公安部門暫未予立案, 家長隨後向12355青少年服務台求助。 團省委權益部協同省律師協會未保委組織屬地法院、檢察院、公安、高校法律專家等人員召開案件討論分析會, 省律協未保委主任李強提出的“從未成年人利益優先、有利於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邊偵破邊搜集證據”意見取得大家一致認同, 建議檢察院批准公安機關立即展開案件偵破工作。 公安機關通過網上技術偵查手段鎖定嫌疑人為穆某, 今年32歲, 長時間在吉林省四平市一帶活動, 是當地小有名氣的“電腦高手”, 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分析
本案侵犯的物件是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 被猥褻的是女孩, 則依法可以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並加以懲處。 強制猥褻婦女罪, 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的行為 , 強制猥褻婦女罪的犯罪對象為年滿14周歲的婦女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 本案中主要表現為用視頻觀看未成年人的身體、拍攝視頻等。 在客觀方面 , 犯罪嫌疑人採取利誘、引誘等手段;猥褻行為包括恐嚇的內容。
意義
本案中張某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去公安機關報案後, 因未造成侵害、證據不足、跨省辦案難等原因警方不予立案偵查。 在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 身體心理均未完全發育成熟, 這樣的猥褻會造成自殺等嚴重後果。 經過工作, 最終由公安機關通過網上技術手段將嫌疑人穆某抓獲, 給張某的心裡減輕壓力, 恢復了正常生活。
近年來, 未成年人已成為網路的主力軍, 他們對網路的依賴程度尤其嚴重, 同時網路虛擬空間形色各異, 充斥著各種誘惑, 在網路大安全時代下, 如何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