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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5年對43人宣告無罪

昨日,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代會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萬明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新京報記者 彭子洋 攝

審結原省部級官員職務案件9件;審結行政案件69738件, 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占一成

新京報訊 5年來, 北京全市法院共對43名公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 1月28日, 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代會第一次會議上, 北京市高院院長楊萬明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這一資料。

在談到今後五年和2018年工作任務時, 楊萬明說, 根據北京城市戰略定位和新版總體規劃, 調整全市法院審判工作整體佈局和資源配置, 探索跨行政區劃法院集中管轄涉外商事案件, 促進國際交往中心建設。

審結職務犯罪案1549件

報告顯示, 從2013年到2017年, 共審結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案件1549件, 其中, 被告人原任省部級職務的9件, 司局級職務的127件。

2013年7月8日, 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判處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死緩。 5年來, 北京法院還依法審理了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樑受賄、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受賄、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湖南省原政協副主席童名謙怠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堅守防範冤假錯案底線方面, 共對43名公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 經最高法院指令, 市高級法院對外省原審的董國賢職務侵佔案和張繼釗職務侵佔、虛報註冊資本案進行再審, 依法宣告董國賢無罪, 認定張繼釗不構成職務侵佔罪, 依法糾正不當干預經濟糾紛的刑事錯案, 增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財富安全感。

審結行政案件近7萬件

在審結的案件中, “民告官”案件值得關注。 資料顯示, 5年來審結行政案件69738件, 其中, 以國家部委為被告的案件9110件, 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約占10.9%。

楊萬明說, 在審理行政案件的過程中, 法院對存在輕微程式違法但不實際影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

依法判決確認違法, 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保障行政管理有效進行。 以當事人主動撤訴方式解決行政爭議6283件, 一批涉及棚戶區改造、新機場建設等重大專案的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處理, 在關停某水泥廠引發的行政案件中, 促使區政府與涉訴企業就企業轉型、職工安置等問題達成補償協議。

重大案件審理

報告摘錄 在依法懲治涉眾型經濟犯罪的同時, 加大追贓挽損力度, 依法審理“4·13”特大跨境電信詐騙等重大案件。

依法審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

●解讀 張凱閔、林金德等50人於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間, 張家祥等35人於2014年6月至11月間, 先後在境外針對大陸居民實施電信詐騙, 騙取185名被害人2900余萬元。

北京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也提到了辦理該案件的情況,

該案一審判處張凱閔、張家祥等85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

該案審判長、北京市二中院法官譚勁松回憶起該案辦理過程說, 該案是我國首次通過跨境司法合作, 以遣返方式抓獲數量眾多包括臺灣居民電信網路詐騙人員的案件, 社會影響大;同時還是兩高一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發佈後, 審理的首例涉案人員眾多的電信網路詐騙案件, 對以後類似案件的處理也有指導意義。

為此, 辦案法官學習了兩高一部的意見, 同時對照學習了此前的司法解釋, 認真研讀了有關共同犯罪的刑法理論;此外, 每個程式前都依法提前告知各訴訟參與人, 以保障他們能及時參與訴訟;在提訊被告人時,逐一核實辯護情況,根據被告人的意願為68人指定辯護律師76名,其中為37名臺灣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43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

刑案律師辯護

報告摘錄 啟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試點開展後,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比例從40%左右提高到90%以上。

被告獲律師辯護比提至90%

●解讀 2017年10月,司法部聯合最高法推出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試點辦法,按照檔規定,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會再因請不起律師等原因而在法庭上無人辯護,他們可以在案件審判階段免費獲得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北京被確定為8個試點地方之一,試點為期1年。

針對這一試點情況,市政協委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在存感受到明顯變化。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一些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或者不涉及重大存疑、特殊情況、犯罪嫌疑人不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很多被告人認為辯護與否沒有太大區別,因此不太願意聘請律師。但要求刑案律師辯護全部覆蓋後,法院要和法律援助機構、公益律師緊密配合,工作量當然也隨之增加。

對於這項工作的推進,吳在存認為,基層法院案件量大,而律師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因此偏遠地區的基層律師隊伍配備需要進一步增強,一方面政策上要有所傾斜,吸引律師們前往這些地區服務;另一方面,也要強化律師的社會責任,讓他們更多參與到公益案件中去。

以保障他們能及時參與訴訟;在提訊被告人時,逐一核實辯護情況,根據被告人的意願為68人指定辯護律師76名,其中為37名臺灣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43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

刑案律師辯護

報告摘錄 啟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試點開展後,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比例從40%左右提高到90%以上。

被告獲律師辯護比提至90%

●解讀 2017年10月,司法部聯合最高法推出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試點辦法,按照檔規定,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會再因請不起律師等原因而在法庭上無人辯護,他們可以在案件審判階段免費獲得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北京被確定為8個試點地方之一,試點為期1年。

針對這一試點情況,市政協委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在存感受到明顯變化。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一些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或者不涉及重大存疑、特殊情況、犯罪嫌疑人不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很多被告人認為辯護與否沒有太大區別,因此不太願意聘請律師。但要求刑案律師辯護全部覆蓋後,法院要和法律援助機構、公益律師緊密配合,工作量當然也隨之增加。

對於這項工作的推進,吳在存認為,基層法院案件量大,而律師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因此偏遠地區的基層律師隊伍配備需要進一步增強,一方面政策上要有所傾斜,吸引律師們前往這些地區服務;另一方面,也要強化律師的社會責任,讓他們更多參與到公益案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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