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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行為在什麼時候發出最好?

老子眼見周朝衰頹, 決定西出函谷關, 準備隱居, 守關的官員請他寫下《老子》一書。 我們要注意到, 不是老子想寫《老子》, 是守關的官員請他寫,

於是老子就寫下了《老子》這本書。 這也體現了老子的無為思想, 順其自然, 不刻意為之。 老子可以寫就寫, 老子不可以寫就不寫。 人的行為一定要在對方有需求的時候發出。 否則, 人的行為就是費力不討好。

人發出自己的行為之前, 要把握三大原則。

一是人要為社會工作。 二是人與人之間要互助合作。 三是人要善待自己的親人。 在這個世界上, 人不能離開空氣、食物、水。 除了空氣是免費的, 如果人要得到食物和水, 那麼人就必須工作。 人不能離開群體生活, 因為人需要得到他人的説明。 因此, 人與人之間要搞好關係。 人不能離開親情, 所以, 人要善待自已的親人。 如果一個人發出的行為與這三大原則無關, 那麼這個人就要考慮一下, 自己是否要發出行為?

《老子》中說:“絕聖棄智, 民利百倍;絕仁棄義, 民複孝慈。 ”這就是說, 如果一個人在思想上放棄“聖”、“智”、“仁”、“義”這些有為的思想, 那麼他才能從根本上恢復到自己的本來面目——孝慈。 這個時候, 人發出的行為才是自然的, 符合客觀發展規律。

文/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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