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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過去5年,廣西近9000人因職務犯罪被查!

1月27日, 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節選要點如下: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立法

五年來, 共制定法規37件, 修改法規66件次, 批准設區市報批的法規、自治縣報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59件。

監督

五年來, 共開展18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 聽取審議“一府兩院”37個專項工作報告, 聽取審議20個計畫、預算、決算、審計報告, 開展4次專題詢問和57項專題調研, 對187件規範性檔進行備案審查。

2016年、2017年連續聽取審議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

強化監督力度, 推動整改到位。

任免

五年來, 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95人次。

議案和建議

本屆人大歷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52件代表議案, 有27件列入立法計畫。

代表提出的3042件建議全部辦理完畢, 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占84%。

自治區高院工作報告

案件審理

五年來受理各類案件2024928件, 比上一個五年增長63.68%。

辦結1952619件, 比上一個五年增長60.09%。

執行到位金額442.3億元, 比上一個五年增長2.53倍。

全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4140件次, 比上一個五年增加12倍多。

懲戒老賴

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159467人次, 限制乘飛機坐高鐵、限制高消費和出境58896人次, 司法拘留6711人次, 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572人次,

促使23558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打擊腐敗

對4673名毒品犯罪分子判處重刑。

嚴厲打擊走私、傳銷、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電信網路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犯罪, 審結偷逃稅款3.6億元的鄧發東團夥走私案、涉案金額12億元的正菱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4071件, 判處5432人, 其中有陽寶華、萬慶良、朱明國、劉志庚等原省部級幹部4名, 原廳局級幹部44名, 原縣處級幹部80名。

保障無罪

依法宣告52名公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依法宣告2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同意公訴機關撤回起訴、抗訴478件, 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處罰。

自治區檢察院工作報告

批捕起訴

五年來批捕犯罪嫌疑人202710人, 起訴236037人。

懲治“黑拐槍”“盜搶騙”“黃賭毒”等犯罪,

五年來起訴135685人。

起訴爆炸、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767人, 嚴懲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個人極端暴力犯罪。

依法嚴懲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起訴1512人。

開展打擊涉醫犯罪專項行動, 嚴懲暴力傷醫、惡意醫鬧等破壞醫療秩序犯罪, 起訴57人。

立查職務犯罪

五年來, 全區檢察機關立查職務犯罪案件7213件8901人, 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3.29億餘元。

立查職務犯罪大案6239人, 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579人;成功辦理陽寶華、萬慶良、朱明國、劉志庚、張文雄、陳旭等6名原省部級幹部和59名原廳級幹部要案。

查處“蠅貪”“蟻貪”以及“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職務犯罪嫌疑人1611人。

立案監督

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 監督偵查機關立案5703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 監督撤案4178件。

糾正偵查活動違法5538件次;追加逮捕9190人, 追加起訴9302人。

認為刑事審判活動有違法的, 提出書面糾正意見768件次。

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 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1392件。

認為民事行政審判活動有違法的, 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755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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