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3年了, 第一年我們沒買房子時和公婆還有妯娌一家人住在一起, 挺熱鬧的, 平時做什麼也都有商有量的, 我當時還在我媽面前炫耀這樣一家子人生活在一起挺好的, 以後養老壓力也小一些。
我媽當時笑我想得太簡單, 這只是剛開始的客氣罷了, 真遇到利益糾葛的時候, 大家都變了。
第二年,
我們都買了房子。
搬到城裡住了,
公婆平時在老家,
我們節假日回家或者有時把他們接過來住些日子。
剛買房子, 家裡經濟特別緊張, 老公一直想貸款買車, 我覺得壓力太大就沒同意。
第二年六月, 妯娌生了侄子, 婆婆高興瘋了, 在老家辦了8桌, 還請了唱皮影戲的, 我當時給了六百塊紅包, 這個數量, 在我們老家這個地方算是差不多的, 我覺得不太好意思, 就另外買了一套衣服和鞋子。
到時妯娌還蠻高興的, 一個勁的和我客氣。 我們兩家一個在城北買的房子,
平時妯娌對我也還不錯,
有時她從娘家帶的一些東西,
比如山羊肉什麼的,
會送到我家一些。
她過生日, 我也會買個蛋糕去上門吃飯。
今年10月份, 我生了女兒, 她倒是來了兩三趟, 因為不想麻煩, 女兒的滿月酒就直接在飯店請了5桌,
妯娌卻說這些就當她還我們的利息, 還說他們店小掙了一筆, 還要感謝我們借錢給她們周轉。
我一聽有些懵,
回家以後, 我問了老公。 果然和我預料的一樣, 而且老公還想要買下她們手裡的那輛車, 我死活不答應。
現在我才知道哪怕關係再好, 心裡都還是有些小九九, 平時自己得注意一些, 不要被人賣了還在幫別人數錢。
我平時太容易被妯娌的一些小恩小惠收買了。
以至於她借的3萬塊錢, 一年多了, 老公也不好意思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