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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發言需謹慎!新絳公安抓獲一在網上造謠男子

為博取眼球和點擊量, 一中年男子將自拍的侮辱“城管執法隊、交警大隊執法人員損害群眾利益”的不實視頻發佈到網路上。

1月15日新絳縣公安局網監大隊落地查人, 快速查處了這起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案件, 違法行為人崔某洋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1月13日, 違法嫌疑人崔某洋在“秒拍”上傳並在微信朋友圈內轉發自製視頻, 虛構了城管執法隊將街面店鋪的桌子、笤帚、簸萁、拿回自己家使用, 醜化交警大隊糾正違停的行為。 該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內轉發, “秒拍”點擊量達萬餘人次,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網監大隊在工作中發現虛構事實的“秒拍”視頻後, 迅速向副縣長、公安局長姬淩鵬彙報, 姬縣長要求落地查人, 追究責任, 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真相。 分管副局長李傑親自坐鎮指揮, 一線指導查處, 網監大隊大隊長李翔帶領民警王琨等人很快鎖定違法嫌疑人崔某洋,

1月15日17時許, 民警在崔某洋家中, 將其一舉抓獲。 經查, 違法嫌疑人崔某洋對用不實資訊嘩眾取寵, 發佈自製視頻, 以搏人眼球, 獲取點擊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並自願公開道歉, 承認錯誤, 挽回影響。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 新絳縣公安局作出對其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相關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 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楊永紅 聶文玲 楊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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