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農村住宅的唯一用地, 也是農民朋友安居樂業之所在, 現階段隨著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 宅基地作為農村土地重要組成部分, 在土地確權工作中也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通過宅基地確權, 農民能夠享受到宅基地的更多價值, 不過許多農民朋友的宅基地並不能夠確權,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宅基地未得到合理的使用
隨著進城熱潮的出現, 許多農民朋友都進入到了城市, 而留在農村的宅基地出現了空閒或者房屋倒塌等情況,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九條:空地以及房屋坍塌或者拆除後兩年仍未恢復使用的土地, 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
不符合規範的超占宅基地
隨著國家不斷提出“要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 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明確提出“一戶一宅”同時宅基地面積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也指出對於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以及一戶多宅現象將會進行合理確權, 在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中規定:宅基地面積超過當地規定標準, 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之後, 按照實際情況予以確權;而在第五十一條中也規定:對於以上情況將會確權登記時標注面積的數量,
違規佔用的宅基地
在當前宅基地改革的大環境之下, 農民想要申請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