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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學者”今年啟動:兩年選一次、專項科研經費,含多種福利……

記者 魏金玉

1月19日, 省政府新聞辦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新聞發佈會, 發佈我省最高等級的人才計畫——《“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

“青海學者“計畫于2018年啟動實施。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豔山說, 建立實施“青海學者”計畫, 是我省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我省目前專業技術人才總量偏少、機制不活、頂尖人才匱乏, 缺少地方特色人才品牌, 人才創新創業活力不足。 打造“青海學者”品牌, 對於培養造就一批戰略科技人才、領軍人才和高水準創新團隊, 對於發揮高端人才的凝聚、牽引、帶動效應, 對於全面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 推動“四個轉變”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

“青海學者”每兩年選拔一次

“青海學者”計畫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 主要支持紮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

“青海學者”每兩年選拔一次, 每次選拔5名。 其中,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4名, 哲學社會科學領域1名。 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 均可參與選拔。

選拔條件分三個層次。 基本條件:要求遵紀守法、學風正派、業務精湛、成就卓著、紮根青海, 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具體條件:取得國家獎項人選, 世界及國家一流學科、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專案、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專案等第一負責人, 省部級一等獎第一獲獎人等;特殊條件:對國家“萬人計畫”第一層次人選、獲得國際公認或國家最高等級獎勵等人選,

可不受申報條件、選拔人數、申報時間、申報程式的限制, 直接申報。

其中, 明確指出, 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 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 不列入選拔範圍。

科研資助經費最高每人每年150萬元

我省對“青海學者”計畫的激勵保障方面, 不僅有科研資助經費, 還有生活補助、住房補貼等, 而且支持力度很高。 首先, 在支持培養週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 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 其次, 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50萬元、一次性住房補貼50萬元。 還有, 在支持培養週期內, 按照國家兩院院士標準, 兌現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差旅待遇。 最後,

在支持培養週期內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可延遲退休1至48個月。

《實施辦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實施辦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張豔山說 :“‘土’, 重點支援培養本土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高端人才。 ‘高’, 支持培養週期內的支持力度高於我省現有‘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等人才品牌。 ”

我省打造“青海學者”品牌, 堅持最大限度支持和量力而行的原則, 既兼顧了我省財力, 又對現行人才政策進行了較大拓展, 在支持力度方面, 實行同一人選同時享受“青海學者”和“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的待遇。 這些政策措施, 是省委、省政府應對人才競爭挑戰, 在“育好人、引好人、用好人、留好人”上的破題之策, 將對作出重大貢獻的高端人才起到顯著的激勵導向作用,

同時對中低人才勇於攀登也將起到廣泛的引領示範效應。

據瞭解, 《實施辦法》注重政策銜接和依法行政, 各項政策與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等均進行了緊密銜接, 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 在選拔條件、申報推薦、評審程式、考核管理上, 堅持按標準選拔, 按程式操作, 杜絕人為因素干擾, 真正使評選出的“青海學者”名副其實, 社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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