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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剛剛發佈!這幾大領域消費者投訴最多,最坑你錢!

本報訊 中消協今天發佈的《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 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 2017年全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26,840件, 解決552,398件, 投訴解決率76%,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639萬元。 其中, 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4,898件, 加倍賠償金額825萬元。 全年接待消費者來訪和諮詢121萬人次。 因有共用單車企業無償付能力, 不能及時退還押金, 引發全國性群體投訴, 投訴解決率受此影響較上一年有所下降。

其中, 以下幾大領域消費者投訴最多:

(一)共用單車押金難退, 群體投訴頻發。

借力移動互聯網, 共用單車快速發展, 據交通運輸部不完全統計, 僅截至2017年7月, 全國共有共用單車運營企業近70家, 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 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 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 但隨著共用單車市場競爭的加劇, 悟空單車、3Vbike、町町單車等先後退出運營, 引發了消費者對自己押金安全的擔憂, 紛紛提出退還押金, 但商家的相關售後服務未能跟上, 出現了退款難等問題。 特別是2017年三季度以來, 全國各地消協組織有關共用單車的投訴驟增。 被投訴方主要是酷騎單車、小鳴單車、小藍單車等被媒體報導倒閉的共用單車經營者。 消費者主要反映向商家申請退還押金, 時隔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仍未收到押金。

共用單車的投訴,

總體呈現如下特點:一是投訴量大。 共用單車的註冊用戶多, 僅酷騎單車一家涉及的消費者就達上百萬。 二是個案金額小。 共用單車主要是押金問題, 從99元到299元不等, 僅就個案來說, 單個消費者受損金額小, 但因受眾群體大, 涉及總額非常大。 三是有組織。 共用單車事件社會影響大, 社會上有律師、維權人士組織消費者進行集體維權。

例如, 消費者江先生在2017年5月份因使用小鳴單車交了199元押金, 用完之後就申請退還押金。 商家承諾7個工作日押金即可退還, 結果過了一個月還未退回, 商家的客服電話也一直打不通, 微信公眾號也未回復消費者的諮詢。 與蔣先生一樣的眾多消費者, 投訴至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深圳市消委會最高峰時期每日接收400多件同類投訴, 基本都是反映商家遲遲不退押金的問題。 深圳市消委會於2017年9月份開始密切關注小鳴單車群體性投訴, 及時履行法定職責開展約談, 要求小鳴單車就相關問題提交書面說明, 但是問題仍不能有效解決。 目前,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已經對小鳴單車提起公益訴訟。

又如, 2017年8月起, 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押金、預付資金退還出現嚴重問題, 其先後關閉網上、線下網點等退款通道, 雖然留了電話, 但一直打不通, 導致消費者大面積投訴, 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自2017年11月23日, 中消協不斷收到酷騎單車消費者來信, 要求退還押金、預付費, 控告酷騎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等。 截止到2018年1月3日,

中國消費者協會共收到消費者關於共用單車的信件2,383封。 經中消協調查, 北京酷騎單車總部已人去樓空。 2017年12月12日, 中消協向酷騎公司發出公開信, 要求酷騎公司相關責任人主動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依法承擔企業及個人應負法律責任, 主動回應消費者關切和公眾質疑, 並向消費者公開道歉。 中消協對酷騎公司無視消費者權益的惡劣行徑表示強烈憤慨, 於2017年12月13日, 向有關公安機關提交刑事舉報書, 舉報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 申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遠程購物投訴持續多發。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 移動商務的普及和推廣, 以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廣播購物等為代表的遠端購物由於其獨有的便捷性和直觀性,

已經被廣大消費者認同和接受, 但同時也成為消費者投訴的多發領域。 2017年, 全國消協組織受理銷售服務類投訴69,397件, 同比增長78.25%。 其中遠端購物投訴尤為突出, 占銷售類服務投訴的59.31%, 遠端購物中的網路購物占銷售服務類投訴的41.90%, 比去年同期增加33.97%。

在遠端購物中, 消費者投訴的對象主要涉及電商平臺、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路商家和電視購物等。 電商平臺被投訴的問題有:一是商品服務、品質不合格和假冒產品問題;二是消費者個人資訊遭洩露;三是網上支付安全難保障。

例如, 貴州省大方縣消費者劉先生在某團購網站看到當地某攝影樓寫真照拍攝價格為398元錢, 當即被低廉的價格所吸引並全款預定, 內容包括室內、室外寫真各兩套。拍攝當天,經營者只給消費者拍攝了室內寫真,以天氣為由拒絕拍攝室外寫真,消費者提出的延期拍攝的建議也遭到拒絕。於是劉先生到大方縣消費者協會投訴。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經營者按當時活動承諾內容為消費者補拍了寫真。

(三)老年人消費陷阱多,治療儀和保健品為主要“坑老產品”。

例如,2017年8月,湖北省巴東縣信陵消費者委員會分會接到消費者鄧女士的投訴,鄧女士家中的老人是尿毒癥患者,2017年7月底,有一銷售團夥在巴東縣白土坡菜市場旁銷售某品牌電位治療儀,每台售價8,000元,稱可以治療各種疾病,家中老人聽信後花費5,000元買了一台。但鄧女士諮詢醫生後得知,尿毒癥患者不能使用該治療儀,而且該產品也沒有治療功效,於是跟銷售方協商退貨,但銷售方拒不退款。後經信陵消委分會調解,銷售方同意退回消費者已付貨款5,000元。

(四)預付式消費成維權重災區,經營者卷款跑路等違法行為有蔓延之勢。

隨著居民生活水準的提高,娛樂健身、美容美髮、餐飲住宿、教育培訓、修理服務等服務行業,向廣大消費者推送的健身卡、美容卡、足浴卡、洗車卡、蛋糕卡、積分卡、培訓卡等消費預付卡越來越多,眾多消費者投訴反映“辦卡容易退卡難”。相關投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虛假宣傳誤導。經營者以免費體驗、高額折扣優惠、誇大宣傳服務品質等為誘餌吸引消費者辦理預付卡,一旦消費者發現經營者不履行事先約定或承諾時,難以退卡。二是手續不規範。辦卡時,雙方並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經營者只為消費者提供一張卡片,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的權利難以保障。三是霸王條款限制權利。部分經營者利用協定設置消費陷阱,限制消費者權利。四是擅自終止服務。部分經營者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發生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等情形,不能繼續提供服務,也未採取其他善後措施,更有不法經營者卷款跑路。

例如,消費者戴先生因收看廣州市某室內裝飾設計公司關於“99,800元全包80方的二房二廳一廚一衛全屋裝修”的電視廣告,於該公司門店開業當天(2016年5月28日)到店瞭解具體情況,店家聲稱開業當天交10,000元,即可享受該“99,800元全包”裝修套餐,戴先生當日在門店簽訂《預定合同》並支付10,000元。後經戴先生的多次催促,商家於2016年7月份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測量,此後則再無進展,承諾的全包套餐以各種“不包”拒絕兌現,戴先生提出解除合約時,卻被商家告知該10,000元屬於定金,如消費者要求解約則定金不退回。戴先生于2017年3月15日向廣東省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訴請解除合同並退回定金。接到投訴後,廣州市消委會與商家經過多次溝通,商家從“定金完全不退”到“酌情退款”再到“最多退一半”直至“同意退款8,000元”,雙方達成調解協定,並在期限內履行完畢。

(五)汽車及配件品質問題嚴重,汽車銷售中驗車交車、代辦手續等服務糾紛投訴多。

2017年,交通工具類投訴共54,536件,同比小幅增長0.55%,雖然變化不大,但仍然高居商品類投訴第二位。在整體投訴量保持平穩的同時,交通工具類中汽車及零部件消費維權問題嚴重。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在銷售時隱滿刮蹭、補漆、漆皮受損等汽車真實情況,甚至有事故車、問題車二次銷售的現象。二是汽車本身品質不過關,出現電瓶沒電、提車3個月就出現自動熄火等品質問題。三是汽車維修技術不過硬,維修服務品質差,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四是擅自使用質次價廉的汽車配件,未按約定使用原廠配件,而以偽劣配件替代等問題。五是有消費者貸款提車時被加收金融服務費,甚至車輛交付後長時間拿不到汽車合格證等。六是合同糾紛,經銷商沒有充分盡到告知合同條款的義務,且合同條款模糊,存在經銷商單方面加重消費者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現象。

(六)生活、社會服務投訴增加,房屋仲介問題比較突出。

服務行業作為發展迅速的新興行業,目前由於市場准入門檻相對較低,因此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服務水準、內部管理都與消費者正常需求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同時,也有因消費者違約產生的糾紛。2017年,服務類的投訴量仍持續保持較高的狀態,全國消協系統共受理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60,415件,其中仲介服務的投訴數量為5,356件,占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的8.9%。主要表現在部分仲介機構法制觀念淡薄、行業自律意識不強,導致違規經營、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行為時有發生。同時此外,部分經營者存在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未按照合同內容履約的的行為。

又如,2017年8月中旬,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李先生投訴, 2017年8月初,李先生通過某房產仲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住宅,當場繳納定金5萬元,並與賣方及仲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條款對房屋基本情況、定金收取、付款方式、過戶期限、違約責任以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進行了詳細的約定。合同簽訂後,李先生將此事告知了女友,並稱想用該房屋作為婚房,但其女友卻強烈反對。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仲介公司和賣方,協商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等事宜,但仲介公司及賣方均不同意解除合同。雙方發生衝突並撥打110報警。公安部門的介入雖然使該起糾紛暫時平息,但雙方仍然存在巨大分歧。仲介公司認為,李先生女友在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的情況下,擅自來到仲介公司要求退還定金屬於無理取鬧,嚴重擾亂了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應對公司產生的損失予以賠償。而李先生一方則認為,仲介公司採取報警的方式處理此事太過極端,有激化矛盾之嫌,所以向消協部門投訴,希望幫助解決。安次區消協制定了“以法論事、以情說理”的調解方針,對投訴方李先生採取普法教育、以案說法等方法,詳細講解《合同法》、《擔保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定金條款的規定,使其認識到在自身處於違約狀態的前提下,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消協工作人員又找到仲介公司的負責人,從李先生和其女友的感情狀態、購房用途、婚姻家庭的穩定前提等方面,向其闡明繼續履行合同可能對李先生及其女友帶來的不利影響,並請仲介公司從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多為消費者著想和考慮,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框架內,按照公司制度和仲介服務人員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合理費用出發,衡量定金的扣除比例。通過消協工作人員近半個月的協商調解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仲介公司扣除定金的10%,將剩餘的4.5萬元返還李先生。

(七)裝修建材服務亂象多,市場亟待規範。

隨著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國人更加注重提高生活品質,在家庭設計創意、智慧化、現代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家庭裝修裝飾成為新的消費熱點,然而當前裝修建材市場繁榮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裝修建材類投訴12,770件,投訴問題主要有:一是裝修合同存隱患。部分裝修公司未使用規範合同文本,而消費者在簽約時忽視對合同條款的審核,裝修品質標準、建材規格、品質、價格、付款方式、施工期限等約定不詳。二是建材品質不合格。多數消費者對建材不太瞭解,無論自購或委託施工方採購,都容易遇到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的情況,品質無保障。三是裝修品質難保證。部分裝修公司缺乏設計水準、施工能力、管理欠規範,甚至個別裝修公司無資質,野蠻施工,有的裝修公司層層轉包,裝修人員無證上崗,粗製濫造,裝修完畢後短期內就出現品質問題。四是保修義務難履行。有些家裝公司對保修責任左右推諉,保修期內不保修,或保修服務不完善、不履行品質承諾,甚至無法聯繫原裝修公司。五是室內空氣難達標。裝修後,室內有害物質濃度超標,而裝修公司和傢俱等廠家各執一詞,檢測難,責任劃分難,部分經營者拒絕為消費者解決問題。

例如,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台州市消費者管先生、應先生和王先生三人在當地某金屬貿易公司購入一批熱軋帶肋鋼筋用於家中造房,當房屋即將建造完成時,發現這一批鋼筋為不合格產品,對所建造的房屋品質產生了影響,於是便向台州市椒江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投訴,要求賠償。經瞭解,消費者使用這批鋼筋建造了一間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現這一批鋼筋相較於市面上銷售的鋼筋細很多,便對剩餘鋼筋中的一部分做了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消費者要求賠償35萬元。椒江區消保委立即與這家金屬貿易公司聯繫,並於2017年7月20日將剩餘熱軋帶肋鋼筋抽取樣品送去檢測。檢驗結果仍為不合格。經多次調解,最終這家金屬貿易公司答應賠付投訴方16萬元,並于30日內付清,剩餘鋼筋由該金屬貿易公司進行回收,消費者表示滿意。

又如,安徽省六安市消費者劉先生在2017年6月驗收了新房,隨後有多家裝修公司聯繫其裝修事宜,最終劉先生選擇了一家預交1,000元抵扣5,000元裝修款的公司,並交納了預付款。8月20日在正式簽訂合同時,消費者發現合同中有部分收費專案不合理,協商無果後,消費者不準備簽約,要求退還預付款。裝修公司認為消費者沒按時簽約,不退預付款,隨後消費者投訴至當地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經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預付款1,000元。

(八)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同比增幅大,合同問題突出。

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10,338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55%。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問題主要有:一是部分培訓機構無固定培訓地點、無辦學資質。二是教學品質與承諾不符,存在虛假宣傳,如誇大辦學能力、授課老師的資質名不符實、授課品質達不到標準等。三是解除合同退費難。因培訓機構變更地點、更換老師、教程變更等培訓機構責任,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培訓機構拒絕退款、拖延退款或要求消費者承擔高額違約金。四是隨意變更合同。開課後未經消費者同意隨意更改課時、合併班級甚至取消課程。五是拒絕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或提供有效憑證。

例如,2017年7月21日,消費者金女士在吉林省吉林磐石市某繪畫培訓機構支付了3個月共計810元培訓費,為孩子報名參加了繪畫培訓課程。一個月後,因對培訓機構的教學和服務品質不滿意加之消費者自己的經濟、時間等原因,申請解除合約,與商家協商退還餘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消費者無奈,投訴到當地消費者協會。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培訓機構退還消費者剩餘2個月的培訓費用540元。

又如,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消費者王先生在劍橋俱樂部預交了3年的7,480元學費學習體育健身項目,當時與商家口頭約定可以隨時退費。2017年3月份,因孩子身體原因無法做劇烈運動,王先生要求退費,商家只答應退還2,000元。消費者對商家退費方案不認可,投訴到當地消協組織,經消協組織調解,商家退還消費者學費3,300元。

(九)郵政服務類投訴貨物受損等仍是維權熱點。

隨著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快遞服務業也隨之飛速發展,由此而來的快遞服務投訴也成為消費維權的一大熱點。2017年,郵政服務類投訴共10,502件,占服務類投訴的2.74%。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一是送件不及時,快遞變慢遞、快件延誤。二是快遞物品損壞或丟失。三是快遞企業未盡到合同條款、快件保價等提醒告知義務。四是索賠難以及存在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格式條款等。

例如,2017年8月19日消費者陳女士在福建省甯德市周寧縣某快遞公司往福州寄了一台海信43寸液晶電視。收貨方收到貨時發現箱體凹陷,開箱發現螢幕碎,收貨方沒有簽收。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司賠償破損的液晶屏。快遞公司稱當時消費者因沒有保價,只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陳女士對此解決方案不能接受,要求按照顯示幕的原價值賠付,因協商不成投訴至周寧縣消委會。經消委會瞭解,被投訴方快遞公司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基本認可,但其認為,未保價或未支付保價費快件丟失、毀損、短少的,賠償限額為所付資費的3倍。消委會認為,快遞公司只賠償郵資3倍的做法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該充分考慮顯示幕的實際價值予以賠付。經協調,快遞公司一次性補償顯示幕價格1,680元。

又如,2017年6月22日,消費者曾先生到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消費者協會西關基層分會投訴,稱自己於2017年4月21日到國通快遞公司將自釀白酒通過快遞寄送至上海,但在快遞過程中部分貨物出現損毀,消費者多次與快遞公司協商賠償無果後,投訴至秦州區消協西關基層分會請求維權。經多次協商調解,快遞公司同意賠償消費者損失共計3,500元。

內容包括室內、室外寫真各兩套。拍攝當天,經營者只給消費者拍攝了室內寫真,以天氣為由拒絕拍攝室外寫真,消費者提出的延期拍攝的建議也遭到拒絕。於是劉先生到大方縣消費者協會投訴。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經營者按當時活動承諾內容為消費者補拍了寫真。

(三)老年人消費陷阱多,治療儀和保健品為主要“坑老產品”。

例如,2017年8月,湖北省巴東縣信陵消費者委員會分會接到消費者鄧女士的投訴,鄧女士家中的老人是尿毒癥患者,2017年7月底,有一銷售團夥在巴東縣白土坡菜市場旁銷售某品牌電位治療儀,每台售價8,000元,稱可以治療各種疾病,家中老人聽信後花費5,000元買了一台。但鄧女士諮詢醫生後得知,尿毒癥患者不能使用該治療儀,而且該產品也沒有治療功效,於是跟銷售方協商退貨,但銷售方拒不退款。後經信陵消委分會調解,銷售方同意退回消費者已付貨款5,000元。

(四)預付式消費成維權重災區,經營者卷款跑路等違法行為有蔓延之勢。

隨著居民生活水準的提高,娛樂健身、美容美髮、餐飲住宿、教育培訓、修理服務等服務行業,向廣大消費者推送的健身卡、美容卡、足浴卡、洗車卡、蛋糕卡、積分卡、培訓卡等消費預付卡越來越多,眾多消費者投訴反映“辦卡容易退卡難”。相關投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虛假宣傳誤導。經營者以免費體驗、高額折扣優惠、誇大宣傳服務品質等為誘餌吸引消費者辦理預付卡,一旦消費者發現經營者不履行事先約定或承諾時,難以退卡。二是手續不規範。辦卡時,雙方並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經營者只為消費者提供一張卡片,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的權利難以保障。三是霸王條款限制權利。部分經營者利用協定設置消費陷阱,限制消費者權利。四是擅自終止服務。部分經營者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發生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等情形,不能繼續提供服務,也未採取其他善後措施,更有不法經營者卷款跑路。

例如,消費者戴先生因收看廣州市某室內裝飾設計公司關於“99,800元全包80方的二房二廳一廚一衛全屋裝修”的電視廣告,於該公司門店開業當天(2016年5月28日)到店瞭解具體情況,店家聲稱開業當天交10,000元,即可享受該“99,800元全包”裝修套餐,戴先生當日在門店簽訂《預定合同》並支付10,000元。後經戴先生的多次催促,商家於2016年7月份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測量,此後則再無進展,承諾的全包套餐以各種“不包”拒絕兌現,戴先生提出解除合約時,卻被商家告知該10,000元屬於定金,如消費者要求解約則定金不退回。戴先生于2017年3月15日向廣東省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訴請解除合同並退回定金。接到投訴後,廣州市消委會與商家經過多次溝通,商家從“定金完全不退”到“酌情退款”再到“最多退一半”直至“同意退款8,000元”,雙方達成調解協定,並在期限內履行完畢。

(五)汽車及配件品質問題嚴重,汽車銷售中驗車交車、代辦手續等服務糾紛投訴多。

2017年,交通工具類投訴共54,536件,同比小幅增長0.55%,雖然變化不大,但仍然高居商品類投訴第二位。在整體投訴量保持平穩的同時,交通工具類中汽車及零部件消費維權問題嚴重。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在銷售時隱滿刮蹭、補漆、漆皮受損等汽車真實情況,甚至有事故車、問題車二次銷售的現象。二是汽車本身品質不過關,出現電瓶沒電、提車3個月就出現自動熄火等品質問題。三是汽車維修技術不過硬,維修服務品質差,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四是擅自使用質次價廉的汽車配件,未按約定使用原廠配件,而以偽劣配件替代等問題。五是有消費者貸款提車時被加收金融服務費,甚至車輛交付後長時間拿不到汽車合格證等。六是合同糾紛,經銷商沒有充分盡到告知合同條款的義務,且合同條款模糊,存在經銷商單方面加重消費者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現象。

(六)生活、社會服務投訴增加,房屋仲介問題比較突出。

服務行業作為發展迅速的新興行業,目前由於市場准入門檻相對較低,因此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服務水準、內部管理都與消費者正常需求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同時,也有因消費者違約產生的糾紛。2017年,服務類的投訴量仍持續保持較高的狀態,全國消協系統共受理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60,415件,其中仲介服務的投訴數量為5,356件,占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的8.9%。主要表現在部分仲介機構法制觀念淡薄、行業自律意識不強,導致違規經營、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行為時有發生。同時此外,部分經營者存在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未按照合同內容履約的的行為。

又如,2017年8月中旬,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李先生投訴, 2017年8月初,李先生通過某房產仲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住宅,當場繳納定金5萬元,並與賣方及仲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條款對房屋基本情況、定金收取、付款方式、過戶期限、違約責任以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進行了詳細的約定。合同簽訂後,李先生將此事告知了女友,並稱想用該房屋作為婚房,但其女友卻強烈反對。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仲介公司和賣方,協商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等事宜,但仲介公司及賣方均不同意解除合同。雙方發生衝突並撥打110報警。公安部門的介入雖然使該起糾紛暫時平息,但雙方仍然存在巨大分歧。仲介公司認為,李先生女友在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的情況下,擅自來到仲介公司要求退還定金屬於無理取鬧,嚴重擾亂了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應對公司產生的損失予以賠償。而李先生一方則認為,仲介公司採取報警的方式處理此事太過極端,有激化矛盾之嫌,所以向消協部門投訴,希望幫助解決。安次區消協制定了“以法論事、以情說理”的調解方針,對投訴方李先生採取普法教育、以案說法等方法,詳細講解《合同法》、《擔保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定金條款的規定,使其認識到在自身處於違約狀態的前提下,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消協工作人員又找到仲介公司的負責人,從李先生和其女友的感情狀態、購房用途、婚姻家庭的穩定前提等方面,向其闡明繼續履行合同可能對李先生及其女友帶來的不利影響,並請仲介公司從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多為消費者著想和考慮,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框架內,按照公司制度和仲介服務人員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合理費用出發,衡量定金的扣除比例。通過消協工作人員近半個月的協商調解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仲介公司扣除定金的10%,將剩餘的4.5萬元返還李先生。

(七)裝修建材服務亂象多,市場亟待規範。

隨著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國人更加注重提高生活品質,在家庭設計創意、智慧化、現代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家庭裝修裝飾成為新的消費熱點,然而當前裝修建材市場繁榮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裝修建材類投訴12,770件,投訴問題主要有:一是裝修合同存隱患。部分裝修公司未使用規範合同文本,而消費者在簽約時忽視對合同條款的審核,裝修品質標準、建材規格、品質、價格、付款方式、施工期限等約定不詳。二是建材品質不合格。多數消費者對建材不太瞭解,無論自購或委託施工方採購,都容易遇到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的情況,品質無保障。三是裝修品質難保證。部分裝修公司缺乏設計水準、施工能力、管理欠規範,甚至個別裝修公司無資質,野蠻施工,有的裝修公司層層轉包,裝修人員無證上崗,粗製濫造,裝修完畢後短期內就出現品質問題。四是保修義務難履行。有些家裝公司對保修責任左右推諉,保修期內不保修,或保修服務不完善、不履行品質承諾,甚至無法聯繫原裝修公司。五是室內空氣難達標。裝修後,室內有害物質濃度超標,而裝修公司和傢俱等廠家各執一詞,檢測難,責任劃分難,部分經營者拒絕為消費者解決問題。

例如,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台州市消費者管先生、應先生和王先生三人在當地某金屬貿易公司購入一批熱軋帶肋鋼筋用於家中造房,當房屋即將建造完成時,發現這一批鋼筋為不合格產品,對所建造的房屋品質產生了影響,於是便向台州市椒江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投訴,要求賠償。經瞭解,消費者使用這批鋼筋建造了一間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現這一批鋼筋相較於市面上銷售的鋼筋細很多,便對剩餘鋼筋中的一部分做了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消費者要求賠償35萬元。椒江區消保委立即與這家金屬貿易公司聯繫,並於2017年7月20日將剩餘熱軋帶肋鋼筋抽取樣品送去檢測。檢驗結果仍為不合格。經多次調解,最終這家金屬貿易公司答應賠付投訴方16萬元,並于30日內付清,剩餘鋼筋由該金屬貿易公司進行回收,消費者表示滿意。

又如,安徽省六安市消費者劉先生在2017年6月驗收了新房,隨後有多家裝修公司聯繫其裝修事宜,最終劉先生選擇了一家預交1,000元抵扣5,000元裝修款的公司,並交納了預付款。8月20日在正式簽訂合同時,消費者發現合同中有部分收費專案不合理,協商無果後,消費者不準備簽約,要求退還預付款。裝修公司認為消費者沒按時簽約,不退預付款,隨後消費者投訴至當地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經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預付款1,000元。

(八)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同比增幅大,合同問題突出。

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10,338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55%。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問題主要有:一是部分培訓機構無固定培訓地點、無辦學資質。二是教學品質與承諾不符,存在虛假宣傳,如誇大辦學能力、授課老師的資質名不符實、授課品質達不到標準等。三是解除合同退費難。因培訓機構變更地點、更換老師、教程變更等培訓機構責任,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培訓機構拒絕退款、拖延退款或要求消費者承擔高額違約金。四是隨意變更合同。開課後未經消費者同意隨意更改課時、合併班級甚至取消課程。五是拒絕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或提供有效憑證。

例如,2017年7月21日,消費者金女士在吉林省吉林磐石市某繪畫培訓機構支付了3個月共計810元培訓費,為孩子報名參加了繪畫培訓課程。一個月後,因對培訓機構的教學和服務品質不滿意加之消費者自己的經濟、時間等原因,申請解除合約,與商家協商退還餘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消費者無奈,投訴到當地消費者協會。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培訓機構退還消費者剩餘2個月的培訓費用540元。

又如,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消費者王先生在劍橋俱樂部預交了3年的7,480元學費學習體育健身項目,當時與商家口頭約定可以隨時退費。2017年3月份,因孩子身體原因無法做劇烈運動,王先生要求退費,商家只答應退還2,000元。消費者對商家退費方案不認可,投訴到當地消協組織,經消協組織調解,商家退還消費者學費3,300元。

(九)郵政服務類投訴貨物受損等仍是維權熱點。

隨著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快遞服務業也隨之飛速發展,由此而來的快遞服務投訴也成為消費維權的一大熱點。2017年,郵政服務類投訴共10,502件,占服務類投訴的2.74%。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一是送件不及時,快遞變慢遞、快件延誤。二是快遞物品損壞或丟失。三是快遞企業未盡到合同條款、快件保價等提醒告知義務。四是索賠難以及存在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格式條款等。

例如,2017年8月19日消費者陳女士在福建省甯德市周寧縣某快遞公司往福州寄了一台海信43寸液晶電視。收貨方收到貨時發現箱體凹陷,開箱發現螢幕碎,收貨方沒有簽收。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司賠償破損的液晶屏。快遞公司稱當時消費者因沒有保價,只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陳女士對此解決方案不能接受,要求按照顯示幕的原價值賠付,因協商不成投訴至周寧縣消委會。經消委會瞭解,被投訴方快遞公司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基本認可,但其認為,未保價或未支付保價費快件丟失、毀損、短少的,賠償限額為所付資費的3倍。消委會認為,快遞公司只賠償郵資3倍的做法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該充分考慮顯示幕的實際價值予以賠付。經協調,快遞公司一次性補償顯示幕價格1,680元。

又如,2017年6月22日,消費者曾先生到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消費者協會西關基層分會投訴,稱自己於2017年4月21日到國通快遞公司將自釀白酒通過快遞寄送至上海,但在快遞過程中部分貨物出現損毀,消費者多次與快遞公司協商賠償無果後,投訴至秦州區消協西關基層分會請求維權。經多次協商調解,快遞公司同意賠償消費者損失共計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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