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隨著對農村土地改革的加深的同時也加大了扶貧的力度, 從近日國家出臺的《關於支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新政策來看, 國家對全國以內貧困程度比較高的地區實行整村搬遷, 全村搬到生活水準相對不錯的安置區內, 以此改善貧困農民的生活品質。
農村
在搬往的安置區內水, 電, 氣, 網一些基礎設施齊全, 能滿足村民就業, 和孩子受教育的需求。 並且這次異地搬遷, 是以自願為前提的。 農村按每人按25平方米分配安置房, 城鎮每人按20平米安置住房, 這次搬遷不會給搬遷的貧困村民帶來經濟負擔。
一些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備都是由國家來承擔的, 並且安置房這筆費用是由三方來解決的, 一是國家, 二是農民自拿的費用, 三是政策統籌的費用。 有的地區搬遷農戶需要自己交一些費用, 但最高自已拿的費用也不會高出10000元,
在一些整體搬遷的基礎上, 除了整村的搬遷有的村子還有一些零散的搬遷做為補充,
農村
也就是國家盡可能的讓一些生活貧困的農民兄弟, 或是居住在自然條件比較惡劣農村的農民兄弟享受到國家的異地搬遷政策,
農村
對於異地搬遷的農民兄弟國家會以人頭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