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12天的出境游
原本值得期待
卻被旅行社安排與兩位男士同住!
隨後又被扣留護照
甚至還被舉報為“偷渡”?
真相到底是啥?
獨自境外遊
被安排與兩男子拼住
上月中旬, 來自太原的張女士在途牛APP報了一項前往紐西蘭和澳大利亞的跟團遊。
鑒於是獨自出遊, 張女士選擇了旅行社提供的酒店拼住方案, 但住了幾天後, 因和室友的生活習慣存在差異, 她先後多次主動申請更換拼住人員。
令張女士沒想到的是, 旅行社最終安排她與同團另外兩位男士拼住, 這讓她無法接受。
“大約第六天夜裡, 因為無法忍受的遊客, 不得以任何理由脫團。
“如果脫團, 就違反了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法律, 旅行社需要上報移民局。 在紐西蘭、墨爾本、布里斯班等地點都會有隨機抽查的官員,
為何要扣留張女士的護照?
陳先生對此覺得很無奈, 事發當天張女士離開酒店後自己也趕緊出門尋找, 然而尋找無果, 旅行社、報名點打電話給張女士均無人接聽。 三天后, 到了團隊要乘機離開時, 張女士才出現在機場。
“因為職責原因, 我實在無法交予她護照, 移民局要求我們旅行團必須在張女士登機以後才能還給她。 ”最後, 在機場警方的協調下, 才歸還護照。
而對於張女士提出來的賠償800元聯運費一事, 陳先生告訴記者, 對方是與途牛簽訂的合約, 自己不清楚情況。 而針對張女士要求道歉的訴求,
律師說法:雙方都有過錯
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認為——
首先, 針對這個遊客而言原則上是要聽從旅行社導遊安排的, 如果認為導遊的安排不妥當可以和導遊協商重新安排住處, 協商不好擅自脫團也不是理性的選擇,
其次, 遊客到境外旅遊一定要遵守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擅自離團違反當地的相關法律規定的話, 確實有可能會被移民局遣送回國。
陳律師認為本件事情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過錯, 導遊應該合理地與遊客協商, 在發生此類事件時且在安排不了其他房間時其實是可以和哪位遊客的室友協調一下的, 而不是直接和遊客發生衝突, 並且導遊沒有權利扣取遊客的護照。
陳律師還認為
作為遊客
在境外旅遊要盡可能聽從導遊的安排
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不然可能會引起不良後果
甚至承擔法律後果!
轉自微信公眾號:成都商報(cdsb86612222), 部分圖片出處不詳, 僅作分享之用, 文章及插圖版權屬於原作者。 如果分享內容侵犯您的版權或者所標來源非第一原創,請聯繫小編微信:NanjingTravel,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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