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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逸者致死”案延期審理

法制晚報2018-01-2014:24:19

如今張先生沒有體力幹重活, 目前他基本在家養病, 老伴出去打工養活一家人

攝/記者 黑克

法制晚報訊昨天上午,

唐山小夥朱振彪追趕肇事逃逸者致其身亡被索賠60余萬元案在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法院開庭審理。 因原告律師突發疾病, 審判長宣佈休庭, 延期審理, 具體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昨日8點40分朱振彪拿著材料與律師通過安檢進入法院。 庭審應于9時開始, 因原告方律師突發疾病未到庭, 法庭工作人員讓大家耐心等待。 隨後, 法院到灤南縣醫院及原告律師家裡核實情況, 據律師的丈夫稱, 她此前有身體不適, 當日淩晨心臟病突發。 隨後, 審判長宣佈休庭, 延期審理, 具體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據悉, 1月18日, 此案在灤南縣法院進行了庭前談話, 雙方交換了證據, 並確定了朱振彪追趕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原告方主張的損失是否存在兩個焦點。

被告

搖晃衣服想讓火車停下

原告稱, 2017年1月, 因為朱振彪的追趕, 其父親張永煥在鐵軌上被火車撞擊身亡。 2017年11月24日, 朱振彪接到河北省灤南縣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 被索賠60余萬元。 村民眼裡的“見義勇為”者成了被告, 朱振彪覺得自己“很冤枉”。

朱振彪稱, 事發地點在曹妃甸區柳贊鎮, 當時張永煥駕駛摩托車撞人逃跑後, 在胡各莊鎮西梁各莊村丟棄摩托車, 還從一村民家中拿了菜刀, 開始徒步逃逸。

“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他要害別人”, 朱振彪在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憶說, “我那時候的想法就是要錄影, 作為證據, 提供給有關部門”。

對方翻進鐵路柵欄以後, 朱振彪在後面跟的同時, 繼續勸道“不要走了, 去自首”。 不過, 這些勸阻絲毫沒起到作用。

在鐵軌邊徘徊了一陣兒, 隨後, 前方駛來一輛火車。 火車還在百米開外時, 張永煥忽然站到兩軌之間, 不幸被撞身亡。

朱振彪一直拍攝的視頻在悲劇發生前已戛然而止, 他稱是手機沒電了。 “當時火車來了, 他上到兩軌之間站在那裡不動, 我自己站上鐵軌上, 脫了上衣, 搖晃著衣服, 想讓火車停下。 後來火車上的工作人員才告訴我, 來不及了, 根本刹不住。 ”

“看到肇事者逃逸時, 我不能熟視無睹。 ”朱振彪如此解釋當時對肇事者窮追不捨的原因。

原告

見義勇為不能把人逼死

死者張永煥家屬認為“見義勇為不能把人給逼死”, 既然張永煥在被追時已經表達過“再追就尋死”的意思, 那麼, 朱振彪窮追不捨就是導致張永煥死的重要原因。

事發後, 張永煥的前妻接受採訪時說, 張永煥此前因為偷馬接受過法律制裁, 所以他有害怕的心理。

“你起訴了朱振彪, 要求賠60萬, 我這氣不打一處來, 我打算起訴他(肇事方)。 見義勇為還得賠償60萬, 那以後出了事, 誰還見義勇為呢?

記者:如果肇事方沒有起訴朱振彪的話, 你就會撤訴嗎?

張先生:肇事方不起訴朱振彪的話, 我沒打算起訴, 我就不起訴了。

記者:事發一年多了, 您見過朱振彪嗎?

張先生:沒見過, 通過電話。 記不清楚說的啥了。 想見他, 當面感謝他救了我。 是他打的120, 沒他, 我可能就死了。 文/記者 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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