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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為啥最怕2018?因為他們要倒大黴啦!有人已經……

據說, “村霸”最怕2018

2018讀起來, 就是“厄臨一霸”

意思是“村霸”要走黴運了

“村霸”看一次, 嚇個半死

每人轉一次, “村霸”全嚇死

你村有“村霸”的

請轉發

這七類人都是“村霸”, 必須嚴打!

一是橫行鄉里, 稱霸一方, 嚴重干擾破壞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二是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 危害農民群眾利益, 群眾不敢惹、鄉村幹部不敢管的;

三是倚強淩弱、強拿強要、強買強賣, 欺行霸市或坐地納貢、結夥哄搶的;

四是有組織、有紀律、有固定成員, 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擾亂和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秩序, 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

五是對鄉村幹部不滿, 尋釁滋事、無理取鬧, 或者依仗其家族、親屬勢力或利用其物質財富操縱農村基層組織選舉的;

六是誣告陷害, 利用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煽動群眾, 操縱鬧事, 破壞農村安定團結的;

七是受雇於人、充當打手, 殘害無辜的, 等等。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一般均可歸屬於“村霸”範疇。

這位“霸氣”村主任, 付出了代價!

“我們村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只要是在我們地界上實施的工程項目, 土石方工程必須交由我們村組來做。 要按每立方米4元的標準提成!” 說這霸氣話的人叫張文輝, 是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西昌市高梘鄉張林村村委會主任。

2017年初, 西昌市在全市上下掀起一場專門針對村霸的專項整治, 3個市委巡察組利劍出鞘開展“機動巡察”, 村民小組組長也是巡察物件。 專項整治的宣傳畫發到村民家中, 現場受理信訪舉報的小桌子搬到街頭巷尾。 截至目前, 全市共查處村霸問題12個, 處理45人。 破獲涉黑涉惡案件43件, 行政拘留32人, 刑事拘留103人, 移送起訴33件、82人。

拍桌子、指鼻子、撂狠話,
“我的地盤我做主”

2015年6月4日, 某工地開工現場。 張文輝就以“維護村級集體利益”的幌子為名, 多次帶領人與業主方、承建方“協商”。

一開始, 張文輝還耐得住性子。 連談了幾次都沒有結果, 張文輝終於露出了他本來的面目, 拍桌子、指鼻子、提嗓門、撂狠話、破口罵成了家常便飯, 口氣一次比一次強硬, 態度一次比一次囂張, 作風一次比一次蠻橫。

“我的地盤必須我來做主!不交給我做, 你們這個工程三、五年開不了工, 其他人休想進場!”

“我告訴你!我們村有3000多村民, 隨便叫五百、一千的村民來, 我看你這個工程還能不能做下去!”

“工地在我們張林村, 工程只能由我們來做, 其他任何人不准也不可能來做!”

業主方和承建方迫於無奈,

只得將該專案的土石方工程交由張文輝及其兒子、侄子承包施工。

強行阻工, 換著法子抬高工程價

張文輝並沒有見好就收, 仍換著法子不斷抬高工程價。

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掘、運輸、傾倒、堆放, 西昌當地同一時期的市場價格是每立方米18至23元, 最高的也沒有超過每立方米25元。 但張文輝以協調關係、收過路費、揚塵費等為“理由”, 提出每立方米要36元。 最終, 耗不起的承建方不得不同意以遠高於同期市場價、每立方米30元的價格成交。

進場施工前, 張文輝又提出:承建方必須提前支付10萬元的工程預付款, 施工隊才進場施工。 忍氣吞聲地交了10萬預付款, 進場施工不到一周的承建方, 再次收到張文輝通知:工地泥土含水量較高,

濕土需漲至每立方米40元、淤泥漲至每立方米70元!這一次, 承建方拒絕了這一無理要求, 工程被迫停工長達4個月。

2015年底, 承建方放棄了那10萬預付款, 將該土石方工程承包給另一家企業。 惱羞成怒的張文輝指使他人開著挖掘機公然封堵了工地大門, 強行阻攔施工。 兩天后, 新簽約的企業被迫將土石方工程轉包給張文輝的施工隊。

不久, 承建方的一施工人員因操作失誤導致水管被挖斷、機耕道塌方。 張文輝煽動附近村民向其索要高價賠償。 “挖斷一根水管, 賠償200萬!弄塌一處機耕道, 賠償200萬!”

這一次, 不堪重負的業主和承建方忍無可忍, 聯手將張文輝的惡霸行徑向市委進行了舉報。 2015年12月, 西昌市紀委、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組成聯合專案組, 對張文輝一案進行徹查。

嚴懲村霸,受理信訪舉報小桌子搬到街頭巷尾

“高梘鄉張林村村委會原主任張文輝,在位於該村的某工程項目中,以語言警告、阻工等威脅手段,強迫施工方將該工程的砂石供應、土石方挖掘專案承攬給其兒子、侄子施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2016年10月19日,法槌敲響,西昌市人民法院對張文輝作出審判。長達68頁的判決書一一記錄了這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的“三強”村霸的罪行。

打擊村霸,大快人心!

對張文輝一案進行徹查。

嚴懲村霸,受理信訪舉報小桌子搬到街頭巷尾

“高梘鄉張林村村委會原主任張文輝,在位於該村的某工程項目中,以語言警告、阻工等威脅手段,強迫施工方將該工程的砂石供應、土石方挖掘專案承攬給其兒子、侄子施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2016年10月19日,法槌敲響,西昌市人民法院對張文輝作出審判。長達68頁的判決書一一記錄了這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的“三強”村霸的罪行。

打擊村霸,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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