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華律網
網友
請問房屋拆遷是按戶口人數補償還是按面積補償?
答
這個不能同一而論, 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 補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拆遷補償是否和戶口有關係要看具體的拆遷政策, 每個專案的政策不同。
我們首先來看看集體土地上的法律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國土資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表明, 農村宅基地補償依據區片綜合地價, 房屋是按照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
具體的拆遷補償分三種:
(1)有宅基地安置條件的, 優先採取宅基地遷建安置, 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
(2)選擇貨幣補償, 也就是不給安排宅基地也不給安置房, 直接用錢補償。
(3)選擇產權房屋調換, 也就是給安置房安置。
從上述規定並沒有看出集體土地上的徵收拆遷補償與戶口有直接關係。
換句話說, 集體土地上的拆遷補償要依據土地房屋的面積來算。
再來看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條例說明國有土地上房屋補償為房屋自身的價值, 跟戶口也是沒有關係的。
因此, 總體而言,
所以, 房屋面積越大的, 拆遷補償費用也會越多, 不管戶口上有多少人。
說到這, 很多人就疑惑了:“那戶口在徵收拆遷中就沒有任何作用了嗎?那對人數多的家庭不是很不公平嗎?”
針對這樣的問題, 在明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戶口並不是沒有作用。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徵收個人住宅,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這一條對於房屋面積小但是人口多解決居住問題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
所以, 該規則也需要結合地方的具體政策進行適用。
而對於集體土地,
戶口的作用體現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上。
《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其中,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的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與農村戶口沒有關係。 但土地補償費的分配需要參考是否為村集體組織的成員, 而認定是不是村集體組織成員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戶口。
另外, 安置補助費是對被徵收土地上農業人口的安置, 農業人口的數量直接影響安置補助費的數額大小。 因此, 農村土地徵收與戶口是有緊密聯繫的。
所以, 對於土地的徵收補償費用, 到底是按戶口還是按面積算, 除了法律的硬性規定, 還有地方政策的影響。
編輯:李曉
審核: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