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提案須小而精
——訪縣政協委員、政協提案界別委主任 萬彩虹
提案是政協委員履職最直接的表達方式之一,
也是政協章程所賦予的一項權利。
它反映著委員的政治覺悟、責任擔當、理論素養、觀察視角以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如何撰寫一份高品質的政協提案,
余慶縣政協委員、政協提案界別委主任萬彩虹告訴記者:“我作為一個從事收集提案、審查提案、交辦提案、評估提案等工作的政協委員,
深深體會到政協委員提出的案情,
不在於大,
不在於廣,
而要真正做到小中見大,
小而精。
只有如此,
才能有利於案情的調查研究、促進問題的解決。
”
如何小而精?萬彩虹認為,
首先是選題的開口要小。
從宏觀上看,
治國理政主要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
每一項建設自成體系,
而每一個體系又由若干個子系統構成。
委員所提出的問題,
必須在這些子系統中來尋找線索,
尋找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群眾關心的、往往被忽視或不周全、解決問題容易上手的事情。
打個比方,
如果提出一項為了群眾生命安全,
將烏江蓋板密封的建議,
這樣的建議顯然是行不通,
也是違背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的。
同時,
選題開口小,
必須要拋棄個人的意願或好惡。
其次,
選題案由要單一。
如果提案的開口小,
那麼也一定是單一的,
所謂單一,
也就是問題集中一事一議,
案由分析實事求是、有理有據,
解決措施合理合法、實施起來雖有難度但一定是在短期內可以實現的。
案由分析和解決措施必須互為對應。
如果委員提出的問題,
自己都覺得是不可能解決的,
那麼承辦人也一定是無法解決的,
空對空、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