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剛, 今年27歲, 大學畢業後我就一直留在城裡工作。 一方面城裡的機會比較多, 另一方面我的女朋友是個城裡人。
我從小就跟著我媽在農村長大,
現在我已經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主管, 來到大城市的這麼年, 我看遍了繁華, 再也不想回那窮鄉僻壤的地方了。 有時老家的親戚到公司找我借錢, 我都說不認識, 誰認識這些鄉巴佬不是很丟人嗎?要是被女友我老家還有一幫窮親戚她鐵定跟我分手。
直到有一天, 我陪女友去逛街沒想到在街上遇到我媽, 當時她正在翻垃圾桶, 看到我對我笑了笑隨口喊了一句:“兒子。 ” 女友當時嫌棄地問我:“你媽是撿破爛的?”我連忙跟她解釋說我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 她認錯人了。 然後轉身拉著女友就走。
晚上回到家我媽還是在弄那些廢品, 我很生氣把她手裡的廢品扔在地上。 氣衝衝地說“媽, 不是說好了在外面我們互不認識!”她很委屈說道:“兒子啊,
我朝她吼道:“難道你就不怕被我女友知道, 要是被她知道她肯定跟我分手, 你就不嫌丟人嗎?”
我話剛說完我媽朝我狠狠打了一巴掌, 哭著對我說說:“我只是想幹點力所能及的, 給你減輕點壓力。 這幾年我真是受夠了, 在街上看到自己的兒子都不能打招呼, 這算什麼, 你覺得撿破爛丟人, 你也不想想要不是靠著撿破爛你能活到今天?”
我媽這一巴掌算是把我打醒了, 她辛辛苦苦一人把我拉扯大, 我為了自己的虛榮心連她都不認, 我真是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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