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清1月19日發文稱:黃奕再婚懷孕了。 因為法律規定雙方離婚, 一方如果再婚或有孩子的話, 未婚的一方享有孩子監護優先權。 她怕因為自己再婚懷孕孩子被我接走, 特地中途中斷孩子好端端剛習慣的幼稚園環境, 大老遠強行把孩子搬去北京, 就為了不讓孩子見爸爸。
如果黃毅清所言屬實, 那這就是黃奕的第三次婚姻了。 與第一任丈夫姜凱2009年一見鍾情式相戀並爆出相識41天即閃婚。
作為女人,
黃奕的感情和婚姻是不幸的,
究其原因,
我想大家心裡也都各有一杆稱吧。
還是希望雙方都能放下,
少一點怨恨,
多一點祝福,
不都說要為孩子好嗎,
各自安好吧!
關於黃奕再婚和黃毅清的人設,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