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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將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打造“碧海藍天”城市名片

魯網煙臺1月29日訊29日上午, 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新聞發佈會, 煙臺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高言進通報了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及2018年工作打算。

記者獲悉, 為了“讓人民群眾呼吸上更清新的空氣、喝上更乾淨的水”, 2017年煙臺市持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扎實推進環保攻堅整改任務, 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32批881件案件全部辦結, 印發實施了《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 制定“散亂汙”企業清理取締、小火電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等17個任務清單和178個問題清單, 實施清單式銷號管理。 全市依法對2187家違法企業立案處罰, 罰款7043萬餘元, 責令36家企業限產停產, 對34家企業實施查封扣押, 行政拘留案件63件,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 形成了環保監管高壓態勢, 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

重點圍繞燃煤、建築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城市裸露渣土及機動車尾氣、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污染等影響空氣品質的主要因素, 強化部門聯防聯控, 不斷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2017年, 全市排查出的6012家散亂汙企業全部取締整改完成;3198台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198個(台)燃煤機組和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23家加油站油氣回收一、二級改造和建成區內202家加油站三級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2017年, 市區環境空氣品質四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全部改善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其中: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15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28.6%;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10.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69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9.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9.1%。 全年市區“藍天白雲”天數達到360天, 同比增加18天。 空氣品質優良率達到80%。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 以全面消除劣五類水體為目標, 通過掛號、約談、區域限批、工程推進、綜合治理、獎懲考核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 堅決打好水污染防治“組合拳”。 2017年, 全市13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全部配套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線上監控裝置, 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達到年度考核要求。 完成全市13個入海排污口、8個經河入海排污口、182個排水口、43條入海河流專項檢查, 整改了3個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全市26條重點河流42個監測斷面, COD濃度平均值為18.3 毫克/升, 同比改善34.7%;氨氮濃度平均值0.5毫克/升, 同比改善74.5%。 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

在土壤和固廢污染防治方面, 加快編制煙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土壤污染治理任務分工, 啟動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 認真排查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問題, 嚴格二次開發利用專案環評審批。 開展危險廢物綜合整治及涉危廢企業大檢查, 規劃建設51個“十三五”危廢處置利用項目。 3個縣市區(萊州市、蓬萊市、福山區)獲得省級生態縣(市區)命名, 全市獲命名的省級及以上生態鄉鎮數量達到82個。 森林覆蓋率達到40%, 各類自然保護區總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0%以上。

高言進指出, 2018年, 全市環保工作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一系列部署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 精准施策, 持續發力,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 健全完善環保工作長效機制, 健全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提升監管效能, 消除監管盲區, 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和失信懲戒制度, 堅持鐵腕治汙, 加大聯合執法、異地交叉執法力度, 強化環保公安聯勤聯動, 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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