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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殘保金詳解,一篇頂八篇哦!

雖然殘保金也執行了一年多了, 但是通過如常客服人員的反應, 諮詢殘保金事宜的企業HR仍不在少數, 每天都忙的不可開交。 這也印證了, 至今仍然有許多企業對於殘保金不太瞭解。 今天如常的小編就為大家帶來一份史上最全的殘保金詳解, 需要的朋友拿起小本本記重點吧!

什麼是殘保金

殘保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簡稱, 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 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 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 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殘保金的變化

基數改變:

所謂基數, 即殘保金收取所採用的“人均工資”。 過去殘保金收繳採用的基數是當地月人均最低工資。 以北京為例, 北京月人均最低工資是全國最高, 也不到兩千;而新政則採用企業年人均工資。

如企業年人均工資為20萬, 那就采以20萬為基數;相比過去的基數, 翻了五倍;

優惠折扣政策取消:

過去在採用當地最低工資代入公式計算後, 會乘以60%, 是最終須繳納殘保金金額;而現在需要全額繳納;相對而言, 以第1條中例舉基數來算, 翻了不止是五倍。

最新殘保金計算公式: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7%-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的用途

《殘疾人保障法》明確, 殘保金納入財政預算, 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另外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了"保障金"專項用於下列開支: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 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援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 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 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

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殘保金解決辦法

殘保金的唯一解決辦法是招聘殘疾人!只要企業安置足夠的殘疾人就業即可免交殘保金。

殘保金的申報審核流程

申報單位元:

已安排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申報內容:

上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申報方式:

通過“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 或到地稅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報。 所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

用人單位須現場申報該殘疾人的就業情況;不存在以下情況的, 用人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該殘疾人的就業情況:

(一)與用人單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定)、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

(二) 用人單位實際向其支付的月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

(三)在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就業的;

(四)非本市戶籍的。

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現場申報時, 應提交下列材料(影本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二)、所申報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北京市殘疾人服務一卡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影本;

(三)、與殘疾人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定)、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期限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服務協定)的原件及影本;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應提供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實際支付殘疾人的月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提供該殘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記錄或本單位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延期支付殘疾人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應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的證明材料;

(五)、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應提供上下級隸屬關係的證明材料;

(六)、所申報殘疾人為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 該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

2. 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說明書》;

3. 上年含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資訊)》。

認定條件: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計入本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一)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

(二)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

(三)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的2倍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的2倍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就業的殘疾人,按月計入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專案申報繳納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結果查看:

用人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的,在申報完成後3個工作日後,再次登陸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的,確認後列印《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持存在異議殘疾人的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用人單位進行現場申報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將在申報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定,並出具《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注: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是指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為殘疾人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不為同一單位,但單位間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多個單位。

殘保金繳納流程

由於殘保金減免制度的影響,殘保金繳納流程可分為兩種情況:

1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持“北京市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認書”在規定時限內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確認書情況自行申報繳納保障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會在繳納期結束後,對未在規定時限進行繳納的用人單位進行催繳,未在催繳規定期限繳納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2

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採取自核自繳的方式,在規定時限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未在規定時限繳納殘保金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會在繳納期結束後,對未在規定時限進行繳納的用人單位進行催繳,未在催繳規定期限繳納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繳納需要的材料:

(一)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需提供《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按照《確定書》內容在地稅繳納;

(二)未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核算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和年平均工資,繳納殘保金

繳納方式可以選擇網上地稅官網繳納和地稅現場繳納。

逾期懲罰: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經主管稅務機關催繳後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每年5月15號和9月15號),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5‰/天的滯納金懲罰非常嚴厲,如果100萬殘保金逾期1年,滯納金=100萬*365天*5‰=182.5萬。企業不按時繳納殘保金將面臨巨大的滯納金懲罰風險。

PS:附上招聘殘疾人的好處

談到招聘殘疾人的好處,絕對不止免除殘保金那麼簡單。據瞭解,北京市對於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提供的補貼主要有三大類: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殘疾人崗位補貼、超比例安置補貼組成。除此之外,安置殘疾人就業使企業獲得的公益形象更是一筆無形的財富。

以上就是殘保金的最全詳解,是不是對你有用呢?最後,如常建議企業回應國家政策,加大力度雇傭殘疾人,為殘疾人創造工作機會,同時提升企業公益形象。

(三)、與殘疾人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定)、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期限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服務協定)的原件及影本;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應提供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實際支付殘疾人的月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提供該殘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記錄或本單位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延期支付殘疾人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應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的證明材料;

(五)、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應提供上下級隸屬關係的證明材料;

(六)、所申報殘疾人為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 該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

2. 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說明書》;

3. 上年含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資訊)》。

認定條件: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計入本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一)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

(二)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

(三)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的2倍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的2倍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就業的殘疾人,按月計入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專案申報繳納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結果查看:

用人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的,在申報完成後3個工作日後,再次登陸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的,確認後列印《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持存在異議殘疾人的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用人單位進行現場申報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將在申報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定,並出具《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注: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單位是指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為殘疾人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不為同一單位,但單位間存在上下級隸屬關係的多個單位。

殘保金繳納流程

由於殘保金減免制度的影響,殘保金繳納流程可分為兩種情況:

1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持“北京市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認書”在規定時限內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確認書情況自行申報繳納保障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會在繳納期結束後,對未在規定時限進行繳納的用人單位進行催繳,未在催繳規定期限繳納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2

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採取自核自繳的方式,在規定時限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未在規定時限繳納殘保金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會在繳納期結束後,對未在規定時限進行繳納的用人單位進行催繳,未在催繳規定期限繳納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繳納需要的材料:

(一)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需提供《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按照《確定書》內容在地稅繳納;

(二)未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核算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和年平均工資,繳納殘保金

繳納方式可以選擇網上地稅官網繳納和地稅現場繳納。

逾期懲罰: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經主管稅務機關催繳後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每年5月15號和9月15號),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5‰/天的滯納金懲罰非常嚴厲,如果100萬殘保金逾期1年,滯納金=100萬*365天*5‰=182.5萬。企業不按時繳納殘保金將面臨巨大的滯納金懲罰風險。

PS:附上招聘殘疾人的好處

談到招聘殘疾人的好處,絕對不止免除殘保金那麼簡單。據瞭解,北京市對於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提供的補貼主要有三大類: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殘疾人崗位補貼、超比例安置補貼組成。除此之外,安置殘疾人就業使企業獲得的公益形象更是一筆無形的財富。

以上就是殘保金的最全詳解,是不是對你有用呢?最後,如常建議企業回應國家政策,加大力度雇傭殘疾人,為殘疾人創造工作機會,同時提升企業公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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