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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大買賣”:精品豬血原是用甲醛“美化”

豬血“顏值高”,原是用了甲醛

河南安陽:一被告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

自2015年10月以來,樊某在安陽市文峰區寶蓮寺鎮小營村經營豬血加工作坊。 2016年10月28日,安陽市文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部門在聯合執法檢查中,從樊某經營的作坊內當場查出大量浸泡豬血溶液及成品豬血。 執法人員當天共查獲1000公斤成品豬血,另有3桶共計60公斤的甲醛溶液以及蓬灰、無水氯化鈣等原料。 經對成品豬血及甲醛溶液進行抽樣檢驗,豬血中甲醛含量為40.66mg/kg,甲醛溶液濃度為0.1%。

經查,自2015年10月以來,樊某在其加工作坊內使用豬血、蓬灰、無水氯化鈣等物品製成固體豬血,並將製作好的豬血放入甲醛溶液中浸泡,以去除豬血腥味,促進豬血凝固,延長製品保鮮期。

據原衛生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甲醛可能添加到血豆腐、海參、魷魚等產品中。 甲醛有致畸、致癌作用,食入含甲醛的食品會有中毒反應,損傷肝、腎功能,長期低劑量接觸甲醛,可導致女性月經紊亂、孕婦流產。

法院認為,被告人樊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鑒於案發後樊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經甲醛“美化”過的豬血聞起來幾無腥味,血豆腐表面光滑細嫩,賣相極好,放置數天也不會腐敗變質。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看顏值買菜”,為吃得安全健康,請儘量選擇正規賣場和有品牌保證的生鮮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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