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7日, 本報報導了常州市房產資訊中心員工殷某洩露3萬多條業主資訊, 經章某、李某、顧某等人層層倒賣的案件, 同時涉案的還有一家專門倒賣資訊的傳媒公司。 昨天, 該傳媒公司的4名員工均因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被鐘樓法院一審判處一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2萬元至3萬元。
該公司名為龍我行傳媒公司, 由劉某、宋某、孫某三人於2015年5月成立, 宋某是法人代表。 三人本來是同一家網路公司的同事, 公司倒閉後, 他們商定共同出資成立龍我行公司, 向裝修公司和建材商推銷短信群發的平臺。
三人除了各自跑業務外, 劉某還負責獲取業主資訊, 孫某負責發送資訊。 為擴大公司業務, 劉某還招募了自己的堂弟做業務員, 幫忙洽談生意。 而劉某非法獲取的業主資訊, 其部分源頭正是市房產資訊中心員工殷某。 手裡有了資源, 他們再通過網路搜索裝修公司的電話, 詢問對方是否有興趣購買, 有意向的還簽訂合同, 半年3000元左右。 最後, 再將這些業主資訊通過傳輸的方式發送給客戶。
經查,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 三人共銷售業主資訊近20萬條, 獲利2.45萬元, 其中劉某堂弟參與銷售7萬條。 據劉某稱, 從他們公司購買業主資訊的客戶有一二百家。 目前, 能夠查證的有10家公司, 包括裝飾裝潢公司、傢俱公司等, 這些公司的相關人員作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