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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學校6—9年級寫作目標

六年級(上)

懂得寫作是為了自我表達和與人交流。

能從生活中選取寫作材料, 寫自己熟悉的事情。

寫記敘文感情真實,有中心, 內容具體, 分段表述,有頭有尾。

語句基本通順,行款正確, 書寫規範、整潔。

六年級(下)

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 嘗試寫自己的獨特感受。

寫記敘文中心明確, 詳略得當。

能抓住事物特徵, 描寫生動。

學習修改自己的習作, 能與他人交換修改。

七年級(上)

寫記敘文能根據中心選材, 能運用聯想和想像等豐富文章內容。

能初步運用人物描寫(如語言、動作、外貌、心理等)的基本方法。

順序合理,

注意文章語句的連貫、段落間的過渡和內容前後的照應。

語句基本通順, 能正確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七年級(下)

寫簡單說明文, 能清楚地說明事物和事理。

文章中要有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本質的語句。

能根據寫作目的和說明物件, 選用恰當的說明順序和說明方法。

寫說明文語言準確、簡明。

八年級(上)

寫記敘文做到中心比較突出, 內容充實,有細節描寫。

初步掌握記敘文寫作過程中的搜集素材、立意構思、列綱起草、修改加工等環節。

能根據文章中心的需要,使用不同的表達方式。

能正確運用學過的詞語、句式、修辭方法等,增強語言表現力。

八年級(下)

寫簡單議論文, 做到有理有據。

文章有明確表述觀點的語句, 論據恰當, 初步掌握幾種常用的論證方法,

語言比較準確。

能針對某些社會熱點話題, 進行多角度思考, 發表自己的見解。

在記敘文中能恰當地運用議論和抒情的表達方式。

九年級(上)

能恰當運用多種表達方式, 進一步提高寫作能力。

注重寫作過程中選材、構思、表達、修改等環節。

熟悉命題、半命題、話題、給材料等作文形式,並能依據要求作文。

根據寫作要求, 能在一小時內完成不少於600字的作文。

九年級(下)

寫作時能考慮不同的目的和物件, 較自如地表達自己對自然、社會、人生的真切體驗。 發現生活的豐富多彩, 捕捉事物的特徵, 並有創意地表達。

能熟練地按照要求進行縮寫、擴寫、續寫和改寫。

能根據要求,選擇恰當的文體, 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作文,

做到主題鮮明, 內容充實, 語句通順。

能根據生活需要寫日常應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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