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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萬農民工追回2000萬經濟損失

距離農曆新年還有不到一個月, 以往正是年底討薪的高峰期, 然而記者近日到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採訪瞭解到, 單純討薪案件近年明顯減少。 僅2017年度, 該中心為1.4萬名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 共辦結法律援助案件980件, 幫農民工挽回經濟損失近2000萬元。 隨著相關法律和政策的不斷完善, 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感受到法治的溫暖。

先行支付讓他拿到賠償款

張某在某物流公司裝卸貨物時受傷, 事發後物流公司拒不支付各項工傷賠償款。

張某出工傷那年是2011年, 這年剛好頒佈《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的規定》。

其中規定,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 發生工傷事故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張某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開始維權。 結果官司打贏了, 公司卻失蹤了。 援助律師提出申請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但由於該規定沒有操作細則, 辦理中存在一定困難, 直到2017年12月18日, 在提交第三份先行支付申請書後, 張某終於拿到10余萬元先行支付的賠償款。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張雪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政府先行支付工傷待遇, 這在先行支付暫行規定出臺前是不可能的, 這個成功的案例也體現了政府對農民工特別是工傷農民工的關懷。

張雪梅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也是一位援助律師。 她認為先行支付落地難、操作細則難出臺, 根本原因就在於一旦錢支付出去, 追償非常困難。 但這並非沒有解決辦法,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因此造成國家不得不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屬於損害國家利益, 建議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責任。

13天追回19萬餘元拖欠工資

從2017年2月開始, 何某等人就在被告公司的專案中施工, 工程結束了, 公司卻不支付工資。 在多次找公司未果後, 她們找到了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經過近10天的證據材料準備, 法院成功立案, 何某等人所服務的公司立即表示同意溝通、調解,

何某等12名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

“農民工討薪案件, 平均辦案週期是11個月。 ”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佟麗華介紹, 13天拿到拖欠工資, 離不開政策制度對農民工權益的有力保障, 2017年人社部就專門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2011年之前, 一到年底, 我們援助中心的大門是關不上的, 裡裡外外都是尋求幫助討薪的農民工。 ”佟麗華說, 到目前為止, 討薪仍是農民工維權的重要一類, 但無論是案件數還是涉及人數, 都有較大幅度下降, 單純欠薪案件明顯減少。

新型維權案例越來越多

相比上述兩類案件, 入職1小時就被吊車擠傷右腳的孫某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獲賠27萬元的事情,

在很多人看來更是不可思議。

2015年3月, 孫某到某公司當雜工, 結果入職僅1小時右腳就被擠傷, 公司支付8萬餘元醫療費後拒絕支付工傷賠償。 援助律師瞭解案情後發現, 孫某沒有任何有助於拿到工傷賠償的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 援助律師指導孫某與用人單位簽訂“孫某于2015年3月23日在工作中受傷, 不主張賠償”的調解協議。 依據這份關鍵證據, 經過兩次仲裁、五次訴訟, 孫某在2018年1月12日拿到27萬元賠償款。

記者從2017年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十大經典案例中看到, 這樣的新型案例還有很多。 比如, 農民工的家人乘火車時突發疾病死亡, 鐵路局以運輸企業不能中途下車且其系疾病死亡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而經法律援助後, 農民工獲賠16萬餘元;再比如農民工受工傷後,

公司轉移財產拒絕賠償, 援助律師申請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 最終由股東個人財產對農民工承擔工傷待遇的賠償責任, 等等。

透過這些法律援助的成功案例, 張雪梅代表不禁感慨:“一個農民工背後就是一個家庭, 悲劇不應該由他們自己來承擔, 政府越來越加大法律援助尤其是農民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婦女等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和投入, 希望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通過法律援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讓司法溫暖更多的農民工和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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