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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3家企業未按規定時限提出變更事項申請被處罰

大眾網濱州1月29日訊1月29日, 大眾網記者從濱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 因山東漢氏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山東華藍化工有限公司、山東沾化泰和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業未按照規定時限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 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市安監局責令以上企業進行整改並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29日, 濱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下發了關於對山東漢氏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 未按規定時限提出變更事項申請予以處罰的通報。 通報中指出, 近期, 市安監局在行政許可和執法檢查中接連查處山東漢氏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山東華藍化工有限公司、山東沾化泰和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業未按照規定時限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

其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主要負責人、企業名稱或者註冊地址的, 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或者隸屬關係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實施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的規定, 依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市安監局對以上企業作出責令整改並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為規範企業健康發展, 希望有關企業引以為戒,
確保安全管理合法合規。

濱州市安監局要求, 各縣(區)安監局要將此通報傳達至轄區內各危化品企業, 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程式提出變更申請和相關變更資料, 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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