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是美國企業高管, 非常愛她;可是, 她愛上了一個大陸男人……
【1】
婚外情的故事千篇一律, 我很難想像到底有誰可以享受其中,
我是臺灣人, 出身在一個書香世家, 十幾年前隨先生一起到美國定居, 有兩個孩子。 我先生是一名學者, 也是企業高管, 年薪50萬美元。
我帶著孩子住在先生買的大房子裡, 吃喝不愁;可先生總是愛工作, 跟我的生活沒有多少交集, 最後他連生日會、旅遊都缺席。
我曾經抱怨他看不起我。 他回答說, 他不是看不起我, 而是看不起身邊任何人。 因為鬱悶, 我開始寫作, 成為一名專欄作家, 經常獲邀去大學講課。
一年多前, 我在一次學術活動中遇上了他(就稱他W)。 W長得很帥, 來自我不熟悉的大陸, 而他對臺灣也不瞭解, 或許是彼此好奇, 我倆很快搭上線。
他提到在遇見我之前有幾個“她”時, 我真想一巴掌打死自己。 我是不相信男人終生只會愛一個女人的,
“你怎麼會這樣放逐自己!”我無奈地對他說。
他囁嚅地跟我說:“她們都不在意我有家。 ”
我的天!以下這段話, 也許是上帝想通過我的口傳達給他。
“一個正經的女生, 如果知道你還有家, 又過來撩你, 肯定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長這樣, 絕對不缺女生, 要麼你就玩得起, 不然受傷的永遠是你自己。 ”
“你已經四十多歲了, 如果只有二十來歲, 要怎麼玩, 別人只會說年輕不懂事, 你知道自己的優勢是什麼, 但你在濫用它, 當別人撩到你的同時也看輕了你。 ”
“你總是覺得在異鄉沒有資源, 沒有人脈, 因為你每到一個新團體就跟異性搞曖昧, 同性誰願意靠近你?曖昧關係的確建立得很快,
我一口氣說完了這些, 他握著我的手越握越緊:“從來沒有人提醒我這些, 你是世界上對我最好的女人。 你一輩子都不能離開我, 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
老實說, 我搞不懂自己為什麼聽到他的風花雪月, 不是掉頭走人, 而是特別心疼他.....
W的婚姻狀況很糟, 妻子跟他勢同水火, 卻又不同意離婚。 我實在理解不了這背後的邏輯, 他說, 大陸很多女人忌諱離婚, 何況人到中年。
我們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但我們身後背負了太多責任, 加上我回臺灣看望父母, 我們只是傳傳訊息, 聊書談音樂, 說說人生觀, 發乎情, 止乎禮。
但我抵不住內心的煎熬,
然而, 我回不了頭。 我無法克制不思念W, 當然W也一樣……
我再次跟先生坦承, 我無法正常生活, 他會看到我在他面前, 為另一個男人哭。
先生說, 他現在不能同意離婚, 因為我是家庭主婦, 寫稿收入微薄, 沒有生存能力, 他不願看到我走出這個家後而墮落, 要等我找到工作後再說。 我想, 他在做努力。
那陣子在廚房, 顫抖的雙手不知道有幾次就想這麼切下去, 發生這種事, 我先生已經做出了超乎常人的舉動, 但他要的生活我給不起....
【2】
我試著要跟W分開, 但只要一想到要離開他, 我就有一種被水淹沒的窒息感。 過了幾天, 我跟先生說, 對不起我做不到, 離婚吧.....
先生親自去找W懇談, 不是求他放了我, 而是....接受W成為我的知心朋友。
先生敢這麼做, 是因為婚前我有一位很特殊的異性朋友, 等級就是大陸人說的藍顏知己。 先生跟他在哲學領域上惺惺相惜, 竟然成為好朋友。
他說,他都接受我這個藍顏了,沒有道理不接受W。但是,我做不到把W只當朋友.....
W告訴我,沒有人可以分得了我們,只有我們自己。
先生曾說:“怎麼這麼傻,兩個孩子的媽了,還在談青春校園戀愛。”
因為,我跟W最常去的地方是公園和圖書館。我不要他的錢,不准他買東西給我,他唯一送我的禮物,是一個燙金的書簽,因為我喜歡看書。
我和W就是從書開始聊起的,每當看著書,就會覺得他陪在身邊。
W有一個女兒,跟他相依為命,來美國找他時,都是我在照顧。她怯生生地叫我“阿姨”,跟我的兩個孩子卻相處融洽。
原本,今年(2017)6月,W就該回國。我明說:我不是什麼聖母,也有私心,我沒有名份,你走了,我也就沒有實際,那我會變心的。於是,他留下來了.....
我知道很多文章都有提醒,婚外情沒有一個好下場,但這其中有歸因謬誤,因為能拿出來當案例的,都只會是失敗的案例,不然就是變相鼓勵婚外情;要真成功了幸福了,沒人敢大喇喇地出來分享經驗。畢竟,出軌的兩方都應該被討伐……
我不相信有真愛,只是在某個時間點,遇上了自己內心投射的渴求,那個“出現的人”填滿了自己落陷的那一塊。
我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我能保有的只有我自己……
W的女兒回國後,我問他,到底用什麼方式留在這裡(我指的是簽證)?
他打算申請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學校繼續當學生。我阻止了,他在這裡四年了,畢不了業,最大的問題就是語言,現在又要再去重蹈覆轍,說什麼我都不同意!
我幫他找了一所正規大學附設的語言學校,帶著他跟系所溝通,評估哪一個最適合他,終於趕在開學前兩個禮拜塵埃落定。
如果出於私欲要他陪我,我就不必插手,因為野雞大學一簽就是兩年,而語言學校只有六個月,我也不知道哪來的佛心,可能還是出於感情吧,希望他可以重拾自信。
“我要你!結婚跟我回大陸一趟。”他的雙眼像是剛強震完後的海嘯,不可遏制地前進,直到把我吞噬。
我們開始留下一些合影,因為臺灣人跟大陸人結婚要有許多生活照,我們像是在做什麼間諜工作一樣,在暗不見天裡搜證……證明我們倆真的是戀人。
我知道女兒是他的心頭肉,在他困頓時,只有女兒跟他相依為命。
“你要得到女兒的撫養權嗎?”
“不可能,女兒在姥姥家養大的,于情於理我都要不到,而且以我們那邊人的做法,我今後一輩子都難以再見到她。”提起女兒,他的眼眶總是泛紅。
我如何能當這個罪人?
【3】
簽證到期的日子一天天臨近,提起他媽媽,他更是眉頭深鎖,他媽媽年輕時守寡,獨自帶大他們三個孩子,妻子不願跟他出來,媽媽則來到美國跟他一起生活。
他終究得走,媽媽沒人照顧,他只好拜託我照顧他媽媽。
我見到他媽媽。老人家一見我就牽起我的手。她很慈祥,老是問我喜歡吃什麼大陸菜,她做給我吃。他去上課的期間,我跟他媽從早晨聊到下午,我要走了,她總是要我再多待會。
我倆的感情戲,在演哪一出?我也看不懂了,但內心平靜了很多。他能不能在我身邊,我都會知道,有一個人這麼深深地愛著我。
問我為什麼愛他,為什麼要為他著想?我真說不清楚,但是他督促著我一步步重回職場,讓我得以獨立。
至於先生這一邊,我對不起他,儘管他總是說,是他先忽略我在先,我才走出家庭,他聲淚俱下,問我為什麼就是不能跟他重新開始……
當我不再愛他,在他身邊就躺不下去,我怕他碰我。
他是一個生活白癡,生活起居很需要人照顧,我說我可以照顧你,但不要強求我的情感,他說他不要這樣的夫妻。
離婚,我會不會害怕?我怕極了,怕得要死,但我需要心靈平靜,做了決定的那一晚,我哭了很久,隔天卻感覺烏雲滿布的天空漸漸透出一點光。
我永遠不知道,沒有選的那條路是不是比較平順,我們都需要繼續往前走……
嵐的傾訴到此戛然而止。她說,以後有什麼進展,還會寫信告訴我。
我讀過很多婚外情故事,有點麻木,但嵐的故事,卻讓我很感動。
怎麼說呢,這種婚外情,跟我熟悉的婚外情的范兒不一樣。我甚至會聯想到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那種文化圈內的情愛糾葛。
我多次聊到王賡、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糾葛,也多次寫到林徽因、梁思成和金嶽霖的八卦。我對王賡和梁思成這兩個男人,充滿敬意:能夠尊重妻子的感情變化,不上綱上線,殊為難得。
嵐的先生也是這樣的男人。當他知道妻子愛上了別人,不是勃然大怒,而是道歉、反省,極力挽留。
當妻子去意已決,他擔心妻子收入微薄,將來無以維生。有人可能會說,那就多給妻子一筆錢,不就行了?
可大家想想,他對W毫無瞭解,而且W很落魄,他怎麼知道對方的真實目的?嵐這麼單純,給她一筆錢,對她到底是福是禍呢?
所以,他不願離婚,當然這不排除他為挽回婚姻做努力。他寧願妻子有W這麼一個藍顏,哪怕這有損他作為男人的尊嚴。
嵐的先生,可能會有很多女人為之心動。可惜,嵐不愛他了。
如果以我們的傳統道德來看,嵐是一個不守婦道、破壞別人家庭的女人,可她對感情是有單純追求的。愛上了W,她就不會再跟丈夫在一起,即使丈夫默許她有一個“藍顏”,可她騙不了自己,執意要離婚。
她知道W沒有什麼錢,自己必須自立,就從家庭回歸職場。她知道未來的路很難走,卻不願意回頭。
她並不相信真愛,只相信這是特殊階段的投射,但既然是內心的真實感受,她就不願委屈自己。即使將來跟W的感情失敗,我相信,她依然不會失去自我。
對於W,我本來有一點看法,卻不想說了,免得被有地域觀念的讀者攻擊。
根據嵐的描述,W的婚姻不幸,想離婚未果。他母親跟著他出國了,可他妻子卻沒有跟著出來,可見感情真的不好。
他長得帥,很有女人緣,他每到一個公司,就會跟某個女同事搞曖昧爭取其支持,從而站穩腳跟。正如嵐的批評,他這樣做,男同事會隔絕他,別的女同事會對他敬而遠之,而曖昧關係容易破裂,他每每孤立無援,只好走人。
在美國的幾年裡,W在職場上是失敗的,求學也沒有成績,不得不回國。不過,在跟嵐在一起後,他表現出了對這段感情的堅決,也願意為此努力。
不過,W的妻子肯定不願離婚,他將來可能會見不到女兒,嵐和丈夫那種和平分手,對於W和妻子來說,是天方夜譚。
在我看來,嵐和W即使將來結合成功,婚姻幸福的可能性也很小。這倒不是因為地域文化的不同,也不是W離婚後還有一系列麻煩,而是兩個人的思想觀念差距巨大。簡單說來,W很現實,而嵐是堅定的理想主義者。
愛情,終究難以填平價值觀的鴻溝。何況,兩人之間未必真的愛得那麼深!
他說,他都接受我這個藍顏了,沒有道理不接受W。但是,我做不到把W只當朋友.....
W告訴我,沒有人可以分得了我們,只有我們自己。
先生曾說:“怎麼這麼傻,兩個孩子的媽了,還在談青春校園戀愛。”
因為,我跟W最常去的地方是公園和圖書館。我不要他的錢,不准他買東西給我,他唯一送我的禮物,是一個燙金的書簽,因為我喜歡看書。
我和W就是從書開始聊起的,每當看著書,就會覺得他陪在身邊。
W有一個女兒,跟他相依為命,來美國找他時,都是我在照顧。她怯生生地叫我“阿姨”,跟我的兩個孩子卻相處融洽。
原本,今年(2017)6月,W就該回國。我明說:我不是什麼聖母,也有私心,我沒有名份,你走了,我也就沒有實際,那我會變心的。於是,他留下來了.....
我知道很多文章都有提醒,婚外情沒有一個好下場,但這其中有歸因謬誤,因為能拿出來當案例的,都只會是失敗的案例,不然就是變相鼓勵婚外情;要真成功了幸福了,沒人敢大喇喇地出來分享經驗。畢竟,出軌的兩方都應該被討伐……
我不相信有真愛,只是在某個時間點,遇上了自己內心投射的渴求,那個“出現的人”填滿了自己落陷的那一塊。
我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我能保有的只有我自己……
W的女兒回國後,我問他,到底用什麼方式留在這裡(我指的是簽證)?
他打算申請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學校繼續當學生。我阻止了,他在這裡四年了,畢不了業,最大的問題就是語言,現在又要再去重蹈覆轍,說什麼我都不同意!
我幫他找了一所正規大學附設的語言學校,帶著他跟系所溝通,評估哪一個最適合他,終於趕在開學前兩個禮拜塵埃落定。
如果出於私欲要他陪我,我就不必插手,因為野雞大學一簽就是兩年,而語言學校只有六個月,我也不知道哪來的佛心,可能還是出於感情吧,希望他可以重拾自信。
“我要你!結婚跟我回大陸一趟。”他的雙眼像是剛強震完後的海嘯,不可遏制地前進,直到把我吞噬。
我們開始留下一些合影,因為臺灣人跟大陸人結婚要有許多生活照,我們像是在做什麼間諜工作一樣,在暗不見天裡搜證……證明我們倆真的是戀人。
我知道女兒是他的心頭肉,在他困頓時,只有女兒跟他相依為命。
“你要得到女兒的撫養權嗎?”
“不可能,女兒在姥姥家養大的,于情於理我都要不到,而且以我們那邊人的做法,我今後一輩子都難以再見到她。”提起女兒,他的眼眶總是泛紅。
我如何能當這個罪人?
【3】
簽證到期的日子一天天臨近,提起他媽媽,他更是眉頭深鎖,他媽媽年輕時守寡,獨自帶大他們三個孩子,妻子不願跟他出來,媽媽則來到美國跟他一起生活。
他終究得走,媽媽沒人照顧,他只好拜託我照顧他媽媽。
我見到他媽媽。老人家一見我就牽起我的手。她很慈祥,老是問我喜歡吃什麼大陸菜,她做給我吃。他去上課的期間,我跟他媽從早晨聊到下午,我要走了,她總是要我再多待會。
我倆的感情戲,在演哪一出?我也看不懂了,但內心平靜了很多。他能不能在我身邊,我都會知道,有一個人這麼深深地愛著我。
問我為什麼愛他,為什麼要為他著想?我真說不清楚,但是他督促著我一步步重回職場,讓我得以獨立。
至於先生這一邊,我對不起他,儘管他總是說,是他先忽略我在先,我才走出家庭,他聲淚俱下,問我為什麼就是不能跟他重新開始……
當我不再愛他,在他身邊就躺不下去,我怕他碰我。
他是一個生活白癡,生活起居很需要人照顧,我說我可以照顧你,但不要強求我的情感,他說他不要這樣的夫妻。
離婚,我會不會害怕?我怕極了,怕得要死,但我需要心靈平靜,做了決定的那一晚,我哭了很久,隔天卻感覺烏雲滿布的天空漸漸透出一點光。
我永遠不知道,沒有選的那條路是不是比較平順,我們都需要繼續往前走……
嵐的傾訴到此戛然而止。她說,以後有什麼進展,還會寫信告訴我。
我讀過很多婚外情故事,有點麻木,但嵐的故事,卻讓我很感動。
怎麼說呢,這種婚外情,跟我熟悉的婚外情的范兒不一樣。我甚至會聯想到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那種文化圈內的情愛糾葛。
我多次聊到王賡、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糾葛,也多次寫到林徽因、梁思成和金嶽霖的八卦。我對王賡和梁思成這兩個男人,充滿敬意:能夠尊重妻子的感情變化,不上綱上線,殊為難得。
嵐的先生也是這樣的男人。當他知道妻子愛上了別人,不是勃然大怒,而是道歉、反省,極力挽留。
當妻子去意已決,他擔心妻子收入微薄,將來無以維生。有人可能會說,那就多給妻子一筆錢,不就行了?
可大家想想,他對W毫無瞭解,而且W很落魄,他怎麼知道對方的真實目的?嵐這麼單純,給她一筆錢,對她到底是福是禍呢?
所以,他不願離婚,當然這不排除他為挽回婚姻做努力。他寧願妻子有W這麼一個藍顏,哪怕這有損他作為男人的尊嚴。
嵐的先生,可能會有很多女人為之心動。可惜,嵐不愛他了。
如果以我們的傳統道德來看,嵐是一個不守婦道、破壞別人家庭的女人,可她對感情是有單純追求的。愛上了W,她就不會再跟丈夫在一起,即使丈夫默許她有一個“藍顏”,可她騙不了自己,執意要離婚。
她知道W沒有什麼錢,自己必須自立,就從家庭回歸職場。她知道未來的路很難走,卻不願意回頭。
她並不相信真愛,只相信這是特殊階段的投射,但既然是內心的真實感受,她就不願委屈自己。即使將來跟W的感情失敗,我相信,她依然不會失去自我。
對於W,我本來有一點看法,卻不想說了,免得被有地域觀念的讀者攻擊。
根據嵐的描述,W的婚姻不幸,想離婚未果。他母親跟著他出國了,可他妻子卻沒有跟著出來,可見感情真的不好。
他長得帥,很有女人緣,他每到一個公司,就會跟某個女同事搞曖昧爭取其支持,從而站穩腳跟。正如嵐的批評,他這樣做,男同事會隔絕他,別的女同事會對他敬而遠之,而曖昧關係容易破裂,他每每孤立無援,只好走人。
在美國的幾年裡,W在職場上是失敗的,求學也沒有成績,不得不回國。不過,在跟嵐在一起後,他表現出了對這段感情的堅決,也願意為此努力。
不過,W的妻子肯定不願離婚,他將來可能會見不到女兒,嵐和丈夫那種和平分手,對於W和妻子來說,是天方夜譚。
在我看來,嵐和W即使將來結合成功,婚姻幸福的可能性也很小。這倒不是因為地域文化的不同,也不是W離婚後還有一系列麻煩,而是兩個人的思想觀念差距巨大。簡單說來,W很現實,而嵐是堅定的理想主義者。
愛情,終究難以填平價值觀的鴻溝。何況,兩人之間未必真的愛得那麼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