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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年了,工頭不給工錢,人也躲起來了,該怎麼辦?

工頭只是起個找活幹的橋樑, 當中抽點油頭, 又苦又累又受氣, 上面不給, 兩頭不是人, 不論是跑了還是死了, 對於最終拿錢基本不起作用, 起作用的是品質的保障, 工程進度, 怎麼讓工人爭到錢, 真正拿錢的是業主, 法包方, 勞務公司。

可以起訴啊!法院自會受理, 如果所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在故意拖欠工人工資, 而且證據確鑿, 無論他本人在不在庭審現場, 法院依然可以判決。

然後把他本人的詳細資料列入“老賴”行列,

在報紙, 各個網路, 電視臺, 及一些戶外廣告上一宣傳, 看他能躲多久。

勝訴後, 提起強制執行, 他的各類財產會被扣留。 就是他去借錢, 人們還得考慮的不是他的償還能力, 而是他的信譽問題, 因為他是個“賴”, 所以, 多數人不會借錢給他的。

這叫做“以賴制賴”, 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工頭可以隨便躲, 他的行為會觸犯法律構成欠薪罪。 這個可以另案處理, 工資該拿還是會拿到。 通過勞動部門找總包甚至甲方一般都能拿到工資!

解決欠薪行為一般是到人為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由他們出面解決, 此類案件屬經濟糾紛案件, 公安部門一般不會介入, 除非因欠薪引起打架或傷害等案情性質變化公安部門才會立案處理。

注釋: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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