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兩個孩子, 我是家裡大的那個, 因為我爸媽比較喜歡男孩子, 所以生了我弟弟。 我爸媽從小偏愛他, 有什麼好吃的都給他。 看到爸媽這麼討厭我, 他也會欺負我。 後來我們也長大承認了, 該談婚論嫁了。 因為我是姐姐, 我得先結婚, 所以我媽對我的事情很著急。
我在城裡打工的時候, 認識了一個男孩子, 我很喜歡他。 我後來把這個男孩子帶到家裡, 我爸媽極力反對, 因為他也是農村的, 家裡比較窮。 我還以為我爸媽因為這是我的終身大事, 所以這麼關心我。 但是後來我爸媽說, 他們家那麼窮, 不可能出很多彩禮。 這時我才知道, 我爸媽關心的不是我幸不幸福而是財力的多少。
後來我爸媽逼著我跟我們村裡的一個比較有錢的男人結了婚。 這個男人已經結過一次婚, 後來因為家暴, 前妻跑了。 我爸媽竟然為了那麼一點彩禮, 逼著我跟他結了婚。 那個彩禮錢, 我一分錢都沒見到, 聽說是十五萬, 全都進了爸媽口袋裡, 而且沒出嫁妝。 這事可把我爸媽給樂壞了, 一下子多了十五萬呐。
從我婚禮過了兩個星期, 我爸媽給弟弟找了一個姑娘, 很快定下了彩禮, 定了吉祥的日子結了婚。 我當天也特別高興, 我從來沒有恨過我弟弟, 畢竟他是我唯一的弟弟。 我把工資卡裡的錢全都取出來一看兩萬多, 我給弟弟包了兩萬紅包。 但是我發現, 我爸媽把我的彩禮錢原封不動的給了姑娘家, 連包裝都沒換過。
我真的非常生氣, 這不就等於把我賣了, 然後給我弟弟尋了個妻子嘛。 我爸媽從小不喜歡我也就算了, 如今這樣侮辱我。 我在弟弟的婚禮上暴跳如雷, 大鬧了一場。 她們把我關在一個屋子裡, 繼續進行了婚禮, 一天都沒有給我東西吃, 到了晚上才放我出來。 我從此跟娘家斷了聯繫, 我也不需要這樣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