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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歲末 揚州開發區從嚴治檢貫徹執行“禁酒令”

“禁酒令看似是禁酒, 其實禁的是不良的風氣, 不正的關係, 不法的秩序”, “可以通過一些鮮活的措施對幹警作出提醒, 比如設計鑰匙扣式的禁酒令牌給大家隨身攜帶”, 高檢院下發《關於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禁酒令〉的通知》後, 江蘇揚州開發區檢察院在臨近歲末之際, 迅速組織全院幹警學習, 對執行高檢院《禁酒令》提出具體要求, 幹警在兼職紀檢監察員組織的2018年第一次工作例會上紛紛說心得、談體會。

該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費依將高檢院《通知》要求和《禁酒令》逐條講解, 傳達到每一位檢察人員,

不漏一人, 不留死角。 黨組書記、檢察長田慶生提出黨組成員要帶頭嚴格執行好《禁酒令》, 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 把學習貫徹和嚴格執行《禁酒令》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抓緊抓實抓好。 要求每一位中層領導幹部要帶頭嚴格執行《禁酒令》, 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帶頭轉變作風、糾正“四風”。

《禁酒令》在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和反對“四風”、嚴肅檢察紀律、轉變司法作風等方面具有著重要意義, 《禁酒令》必須從嚴把握, 堅決從嚴執行, 不以任何藉口搞變通、打折扣、玩規避, 開發區院的兼職紀檢監察員隊伍正在協助部門負責人加強對檢察幹警的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 確保歲末年初絕不發生違規違紀飲酒等損害檢察機關形象的事件。

並在春節前後, 對全體幹警執行《禁酒令》的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務督察。 堅持從嚴執紀, 對違反《禁酒令》和其他檢察紀律規定的行為,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發揮震懾警示作用, 以淨化政治生態, 振奮精神, 積極進取, 促進檢察工作、隊伍建設和司法改革新發展、新跨越。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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