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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未成年為討債 拳打腳踢還不夠竟非法拘禁

魯網菏澤1月29日訊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越來越成為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步入歧途,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鄄城縣公安局成功打掉一由未成年人組成的非法拘禁犯罪團夥,刑事拘留1人,治安處罰7人,成功解救被拘禁受害人。

1月16日21時許,鄄城縣公安局接到譚某某的電話報案,其因債務糾紛被他人拘禁在鄄城縣鄄四路金陵賓館一客房內。 接警後,鄄城警方立即行動,迅速趕往該賓館,將在客房內的受害人譚某某成功解救,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訊問。

經民警訊問得知,今年1月7日譚某某曾向馮某某、曹某某分別借款三千元並寫下欠條,期限三天,並承諾會按時還帳,三日後馮某某催要欠款無果,便以為譚某某想賴帳,於1月15日21時許,馮某某和曹某某、李某某在鄄二路縱橫網吧找到譚某某,三人在網吧對其一頓拳打腳踢後,將其拽上了一輛黑色別克轎車,將其雙手向後反捆,一路拉至李進士堂鎮黃河堤壩上,途中曹某某曾打電話叫人,聲稱“抓住人了,趕快來找我。 ”後幾人將其綁在堤壩的一棵樹上,馮、曹、李與後來的五人,陸陸續續對其拳打腳踢了大約一小時後,曹某某命人將譚某某的衣服脫掉,先是向其身上倒了瓶礦泉水,後將其踹進黃河,約幾分鐘後又被拽上岸毆打,然後再次踹進水裡,反復了數次後,又將譚某某拽上了車,先後拉至李進士堂新時代KTV、鄄四路金陵賓館對其再次進行毆打。

1月16日14時許,馮、曹幾人將譚某某關在了鄄四路金陵賓館507房間內,18時許,又將譚某某換至510房間,20時許,李某某的女朋友孫某來找李某某玩,將手機借給了譚某某,其伺機撥打了報警電話,21時10分,派出所民警順利將其解救。

經鄄城警方進一步工作,8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馮某某、曹某某、李某某等8人對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曹某某、李某某等人因未滿16周歲予以治安處罰。 (通訊員 楊兆福 趙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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