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敬重的一個上司姐姐, 是業內公認的工作狂。
她幾乎沒有週末, 沒有社交, 更沒有“逛吃逛吃”之類的喜好。
很多下屬在她背後竊竊私語:失去了享樂, 生活還有什麼趣味可言?我也曾好奇, 斗膽問她:你每天的生活都是工作, 到底快樂嗎?
她反問:誰說工作就不能讓人快樂呢?
原來, 她把大家難以忍受的工作當成一種享受。 她對這個行業, 是真心喜歡的。
能把自己的愛好當成事業的人, 是幸運的。 我們都知道, 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會讓人更加專注, 精力也會更加充沛。 卡耐基就曾說:你興趣所在的地方,
怪不得, 別人苦熬十年二十年都未必能取得的成績, 這位上司姐姐只花五六年時間就辦到了。
我羡慕地對她說:如果我當初就業時也能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行業, 該多好呀!
然而, 她卻認真地告訴我:興趣, 是可以培養的。
原來, 當初誤打誤撞地進了鞋廠, 她曾抗拒過。 撇開工作時間和食宿環境不談, 就單憑生產車間, 就足以讓人絕望。
然而, 當時的情況是, 她必須要有這麼一份工作來養活自己, 要麼被動接受, 要麼欣然接受, 除此之外她沒有別的選擇。
她選擇了欣然接受。
她從不怕麻煩, 只擔心自己瞭解得不夠多;也從不怕挨駡, 只擔心自己不能成長。
有一次, 一款鞋子的生產出了問題, 源頭剛好就卡在確認部和生產部之間, 但兩個部門沒有一個人跳出來解決, 因為此時誰先出來, 就意味著誰要承擔責任, 能賴到別人身上的問題, 沒有人會往自己身上攬。
當時上司姐姐負責這款鞋子的開發, 流程進入生產, 本已不關她的事, 但她不忍坐視不理, 便自靠奮勇地跟老闆說,
那次的代價很慘重, 她被扣除了大半個月的工資。
然而, 讓她記憶深刻的卻不是被栽贓被罰錢的屈辱, 而是她的收穫:當時, 她單槍匹馬跑去客戶那邊層層溝通, 無意間把貿易公司的流程摸了個透, 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因此得到了飛躍的提升。 這段經歷, 為她日後的跳槽和升職助力不少, 可比扣掉的工資寶貴多倍!
她回憶這件事的時候跟我說:當你面臨挑戰, 如果只盯著困難看, 就會變得難以忍受;如果你是奔著自我收穫而去,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 每一件事情都會變得有趣。
有個“一萬小時定律”說:“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 並非天資超人一等, 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 只要經過一萬小時的錘煉, 任何人都能從平凡變成超凡。 ”
這個理論很鼓舞人心, 給了很多人希望, 可是我們卻常常看到, 有些人的努力, 只是讓他們陷入平庸的忙碌中, 即使是日積月累都不會有什麼收穫。
其實這其中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對自己做的事情不感興趣。
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本能, 喜歡上自己做的事情卻是本事。 它需要我們主動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盡善盡美, 並從中找到努力的價值——唯有價值感才能激發興趣, 讓我們越來越喜歡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