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新聞網訊1月24日, 記者從金鳳區委組織部獲悉, 為優化區域人才發展環境, 吸引更多高學歷人才到金鳳區創新創業, 金鳳區特為轄區註冊企業新引進的高學歷人才發放補貼, 對於符合條件的高學歷人才一次性給予10000元補貼。
此次發放補貼的對象為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或在職博士、研究生;在營業執照註冊地為金鳳區的非仲介企業就業;申報補貼人員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為其繳納一年及以上社會保險。
發放補貼條件為申報補貼人員須已畢業且取得相關學位;申報補貼人員應為2017年1月30日以前,
據悉, 此次金鳳區高學歷人才補貼的申報由在轄區註冊的企業進行。 1月23日至2月2日, 符合條件的企業需整理相關資料報金鳳區人才辦(金鳳區政府514辦公室)。 在金鳳區就業期間, 申報補貼人員在多個用人單位就業的, 以現工作單位進行申報。
據悉, 金鳳區人才辦組織初審, 初審通過後於2月3日前將相關資料報金鳳區人社局。 金鳳區人社局通過社保資訊系統、電話核查等方式, 對上報資訊進行查詢和核對。
2月3日至7日, 金鳳區人社局對審核通過人員, 通過網站進行公示。 2月上旬, 由金鳳區人才辦、商務局將補貼資金發放至享受補貼人員。
據悉, 金鳳區要求, 申報企業需嚴格執行享受生活補貼人員備案制度, 如實填報相關材料, 據實提報有關證明。 對弄虛作假, 冒領、騙取補貼資金的, 一經查實, 除追繳所發資金外, 五年內取消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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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1、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影本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影本1份;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本1份;
(4)勞動合同原件及影本1份;
(5)《金鳳區企業引進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留學回國人員
(1)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