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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手記】(十二)李松泉:自身正才能為民立言

只有自身正才能為民立言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普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李松泉

我來自雲南省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 是一名拉祜族代表, 在瀾滄縣糯福鄉工作了20多年。

比起第一次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隨著履職年限的增加, 我也準備得更充分了。 把邊疆民族地區群眾的心聲帶到全國兩會, 多反映民生問題, 讓國家和社會更加關心重視邊疆民族地區的發展, 推動解決一些脫貧當中的困難和問題, 是我當代表最重要的職責。 當選人大代表以來, 每年都會為少數民族脫貧致富發聲獻策。

今年是第七個五年普法規劃實施的第二年了, 隨著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的廣泛開展, 全社會的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群眾依法維權、有事找法的法律意識明顯提高。 過去村民們一有糾紛, 很容易發生口角。 現在, 他們都能夠主動到鄉鎮找司法所進行調解, 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深入淺出、喜聞樂見的普法宣傳, 是培育法治觀念的關鍵一環。 我們針對各少數民族的不同語言,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扶貧政策翻譯、編印成民族文字送到村寨裡進行宣傳, 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今年我還建議建立普法人才培訓和能力建設機制, 更好地開展普法工作。

代表委員身上背負著沉甸甸的責任, 絲毫不能懈怠。 每年都有很多代表委員在不斷地走訪和調研中去體察民情、瞭解民意,

讓自己的提案和建議更加貼近百姓, 更加切實可行。 在交流中我也感受到了大家共同的心聲:只有自身正, 才能立言、正言和代言, 否則, 說話就會底氣不足、說的話沒人聽、提的意見建議沒人信。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李靈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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