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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兩會播報|內蒙古檢察機關向人民交上五年答卷

1月27日上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向人民上交檢察機關五年工作答卷。

報告指出, 過去五年, 伴隨著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繁榮進步, 檢察工作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 五年來, 體現內蒙古檢察機關辦案力度、監督品質的主要資料呈現“十個上升”,

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33項檢察業務核心資料, 內蒙古自治區全部進入第一、二方陣, 其中17項進入先進行列。

這五年,

是內蒙古檢察機關始終堅持党的領導、全心全意服務大局、用心用力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檢察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的五年;

是內蒙古檢察機關深刻轉變司法理念、持續規範司法行為、弛而不息改進司法作風, 檢察公信力不斷增強的五年;

是內蒙古檢察機關建設過硬隊伍、強化內部科學管理、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檢察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五年。

維護社會穩定, 保障經濟發展

內蒙古檢察機關堅持服務大局、促進發展、保障民生, 依法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能, 為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來, 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案件51408件67283人, 提起公訴112055件149056人。

依法嚴懲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犯罪。 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 深入推進打黑除惡、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打擊涉槍涉爆和“黃賭毒”等專項鬥爭, 連續3年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有力震懾了犯罪。

保障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 認真落實自治區對外開發開放部署, 制定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的“14條意見”, 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出臺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12條措施”。

嚴懲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5367人,

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12人。 連續4年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 監督立案430件。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婦女、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 注重辦理校園欺淩犯罪案件, 深入開展蒙漢雙語“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 受教育學生達25萬餘人。 注重婦女權益保護, 起訴侵害婦女權益犯罪3516人。 堅決整治惡意欠薪, 起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223人, 支持進城務工人員起訴183件, 讓他們打得贏官司、拿得到工資。

主動融入共建共用共治社會治理格局。 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機制改革, 全面推行以律師為主體的協力廠商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 建成“信訪網電”四位元一體綜合服務平臺,

實現了重大敏感節點涉檢進京非正常訪“零登記”。 加強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 對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申請強制醫療122人, 督促糾正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1361人。 加大司法援助力度, 對474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發放救助金1205.09萬元。 積極參與農村牧區治理體系建設, 建成了386個基層檢察室, 打造老百姓“家門口的檢察院”。

堅持懲防並舉, 全力肅貪反腐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懲治、預防“兩手抓”, 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 五年來, 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4578件8024人, 與上五年相比分別上升42.6%和76.7%。

重點查辦大案要案。 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438件;要案409人, 其中廳局級幹部36人、省部級幹部2人。 這五年是被蒙古檢察機關查辦大案要案最多、查辦高級別幹部最多、涉案金額上千萬過億元案件最多的時期。 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受賄643人,查辦“圍獵”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犯罪492人。

嚴肅查辦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深入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活動,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在社會保障、教育就業、征地拆遷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837人。開展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2016年以來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226人。

嚴肅懲治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積極查辦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侵權犯罪,反瀆立案數增幅、人均立案數連續三年位居全國前列。查辦重特大案件631件,處級以上幹部99人,與上五年相比分別上升91.8%和110.6%。依法及時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調查,查處事故背後瀆職犯罪266人。

深化職務犯罪源頭治理。深入重大項目、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專項預防,組織警示教育和預防宣傳2.1萬餘次,提出預防建議1869份,推動建立制度1164個。提供互聯網行賄犯罪檔案查詢42余萬次,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在全國首先建成三級院網上警示宣傳教育平臺。與郵政公司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將廉政文化送進千家萬戶。

堅決貫徹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反貪、反瀆和預防職能、編制劃轉,人員轉隸和資產移交等工作。全區共劃轉政法專項編制1834個,已轉隸檢察人員1419名。

強化訴訟監督,增強司法公信

牢記維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追求,加強對執法、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恪守客觀公正立場,對不構成犯罪的不批捕1342人,無社會危險性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捕18350人;不起訴5503人。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對3728人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檢察建議,被採納3530人。依法監督糾正冤錯案件,建立健全冤假錯案源頭預防和發現糾正長效機制。實行律師網上預約查詢、電子閱卷,建立律師控告申訴專用通道,對律師申請事項跟蹤督辦,保障和促進律師依法執業。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防止案件“帶病”進入審判環節。強化刑事執行監督,羈押5年以上的久押不決案件全部清理完畢。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與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溝通機制,與法院聯合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支持、幫助法院化解“執行難”問題。建立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機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履職4265件,被採納檢察建議4026件。

加強規範司法常態化監督。2013年開始,探索開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抽樣評估活動”和“創新創優專案評選活動”,並將抽樣評估向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刑事案件法律監督、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和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監督延伸。持續深化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加強規範化建設,多次在全國介紹經驗。強化對派出所執法的常態化監督,通過拓展監督範圍和途徑,提升了監督實效。

狠抓科學“施工”,全面推進改革

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部署的落實,堅定不移將改革推向深入。

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中央四項改革全面推開。擇優選任首批員額制檢察官2458名,占政法專項編制的32%,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員額制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全部分類到崗。在合理授權的同時,以隨機分案、業務管理監督、案件品質評查、績效考核等為支撐,對檢察官履職進行全面動態監督,促進了司法辦案提質增效。

圓滿完成公益訴訟試點任務。內蒙古自治區作為全國13個試點省區之一,兩年試點期間,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427件,向法院提起訴訟76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林地、草原13萬餘畝。中國政法大學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委託的協力廠商機構,對該區試點工作評估後給予高度評價。該區試點實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提供了完整的案例樣本。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和司法公開制度改革。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機關新選任人民監督員466名,適用新規則監督案件139件。積極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建成了門戶網站、案件資訊公開平臺、代表委員聯絡平臺、“兩微一端”四項並重的檢務公開系統,檢務公開從被動查詢向主動推送轉變,實現了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全面運行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共發佈案件程式性資訊14萬餘條、重要案件資訊8000餘條、法律文書5.4萬余份。

全面從嚴治檢,建設過硬隊伍

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檢不放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基固本,隊伍素能明顯提升。

堅持政治建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制定了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19條意見”,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深化政法幹警“忠誠、乾淨、擔當”主題整頓建設,認真抓好巡視“回頭看”回饋意見整改落實。檢察隊伍中先進典型不斷湧現,五年來共有365個先進集體、604名先進個人受到自治區級以上表彰。

堅持素質興檢。實施人才強檢工程,培養全國、全區檢察業務專家23人,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提高到89.6%。開展領導素能、專項業務、崗位技能培訓,分級分類培訓11888人次。建立“檢察官教檢察官”的培訓模式、“案子怎麼辦,兵就怎麼練”的實戰練兵模式。

堅持全面從嚴治檢。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抓實基層黨支部建設,不斷強化對檢察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厲整治“四風”。完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舉報機制和違紀違法案件集中通報、公開曝光制度。從嚴從實開展巡視巡察,實現系統內巡視全覆蓋,對基層院的巡察全面推開。開展精細化管理活動,深入整治工作粗放問題。建立檢務督察機制,及時糾正違法行使職權問題。

堅持科技強檢。自2014年起,該區三級院全面使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實現所有案件資訊網上錄入、辦案流程網上監管、辦案資料網上生成。開展電子檢務工程建設,建成司法辦案、檢察辦公、隊伍管理、檢務保障、決策支持、檢務公開等六大平臺。積極推進智慧檢務,開展法律文書糾錯、量刑建議、互聯網+法律監督平臺等智慧輔助辦案系統建設。在全國率先組織開展“八化”示範院創建活動,11個基層院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

報告指出,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改革開放和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內蒙古檢察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積極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新變化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緊緊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以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產權司法保護為切入點,以全面深化改革、現代科技應用為動力,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深入推進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和過硬隊伍、智慧化建設,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圖讀懂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內蒙古檢察微信公眾號 文字:沈靜芳 圖片:張星遠)

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受賄643人,查辦“圍獵”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犯罪492人。

嚴肅查辦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深入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活動,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在社會保障、教育就業、征地拆遷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837人。開展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2016年以來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226人。

嚴肅懲治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積極查辦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侵權犯罪,反瀆立案數增幅、人均立案數連續三年位居全國前列。查辦重特大案件631件,處級以上幹部99人,與上五年相比分別上升91.8%和110.6%。依法及時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調查,查處事故背後瀆職犯罪266人。

深化職務犯罪源頭治理。深入重大項目、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專項預防,組織警示教育和預防宣傳2.1萬餘次,提出預防建議1869份,推動建立制度1164個。提供互聯網行賄犯罪檔案查詢42余萬次,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在全國首先建成三級院網上警示宣傳教育平臺。與郵政公司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將廉政文化送進千家萬戶。

堅決貫徹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反貪、反瀆和預防職能、編制劃轉,人員轉隸和資產移交等工作。全區共劃轉政法專項編制1834個,已轉隸檢察人員1419名。

強化訴訟監督,增強司法公信

牢記維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追求,加強對執法、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恪守客觀公正立場,對不構成犯罪的不批捕1342人,無社會危險性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捕18350人;不起訴5503人。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對3728人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檢察建議,被採納3530人。依法監督糾正冤錯案件,建立健全冤假錯案源頭預防和發現糾正長效機制。實行律師網上預約查詢、電子閱卷,建立律師控告申訴專用通道,對律師申請事項跟蹤督辦,保障和促進律師依法執業。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防止案件“帶病”進入審判環節。強化刑事執行監督,羈押5年以上的久押不決案件全部清理完畢。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與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溝通機制,與法院聯合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支持、幫助法院化解“執行難”問題。建立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機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履職4265件,被採納檢察建議4026件。

加強規範司法常態化監督。2013年開始,探索開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抽樣評估活動”和“創新創優專案評選活動”,並將抽樣評估向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刑事案件法律監督、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和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監督延伸。持續深化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加強規範化建設,多次在全國介紹經驗。強化對派出所執法的常態化監督,通過拓展監督範圍和途徑,提升了監督實效。

狠抓科學“施工”,全面推進改革

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部署的落實,堅定不移將改革推向深入。

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中央四項改革全面推開。擇優選任首批員額制檢察官2458名,占政法專項編制的32%,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員額制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全部分類到崗。在合理授權的同時,以隨機分案、業務管理監督、案件品質評查、績效考核等為支撐,對檢察官履職進行全面動態監督,促進了司法辦案提質增效。

圓滿完成公益訴訟試點任務。內蒙古自治區作為全國13個試點省區之一,兩年試點期間,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427件,向法院提起訴訟76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林地、草原13萬餘畝。中國政法大學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委託的協力廠商機構,對該區試點工作評估後給予高度評價。該區試點實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提供了完整的案例樣本。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和司法公開制度改革。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機關新選任人民監督員466名,適用新規則監督案件139件。積極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建成了門戶網站、案件資訊公開平臺、代表委員聯絡平臺、“兩微一端”四項並重的檢務公開系統,檢務公開從被動查詢向主動推送轉變,實現了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全面運行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共發佈案件程式性資訊14萬餘條、重要案件資訊8000餘條、法律文書5.4萬余份。

全面從嚴治檢,建設過硬隊伍

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檢不放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基固本,隊伍素能明顯提升。

堅持政治建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制定了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19條意見”,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深化政法幹警“忠誠、乾淨、擔當”主題整頓建設,認真抓好巡視“回頭看”回饋意見整改落實。檢察隊伍中先進典型不斷湧現,五年來共有365個先進集體、604名先進個人受到自治區級以上表彰。

堅持素質興檢。實施人才強檢工程,培養全國、全區檢察業務專家23人,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提高到89.6%。開展領導素能、專項業務、崗位技能培訓,分級分類培訓11888人次。建立“檢察官教檢察官”的培訓模式、“案子怎麼辦,兵就怎麼練”的實戰練兵模式。

堅持全面從嚴治檢。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抓實基層黨支部建設,不斷強化對檢察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厲整治“四風”。完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舉報機制和違紀違法案件集中通報、公開曝光制度。從嚴從實開展巡視巡察,實現系統內巡視全覆蓋,對基層院的巡察全面推開。開展精細化管理活動,深入整治工作粗放問題。建立檢務督察機制,及時糾正違法行使職權問題。

堅持科技強檢。自2014年起,該區三級院全面使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實現所有案件資訊網上錄入、辦案流程網上監管、辦案資料網上生成。開展電子檢務工程建設,建成司法辦案、檢察辦公、隊伍管理、檢務保障、決策支持、檢務公開等六大平臺。積極推進智慧檢務,開展法律文書糾錯、量刑建議、互聯網+法律監督平臺等智慧輔助辦案系統建設。在全國率先組織開展“八化”示範院創建活動,11個基層院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

報告指出,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改革開放和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內蒙古檢察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積極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新變化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緊緊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以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產權司法保護為切入點,以全面深化改革、現代科技應用為動力,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深入推進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和過硬隊伍、智慧化建設,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圖讀懂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內蒙古檢察微信公眾號 文字:沈靜芳 圖片:張星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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