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石樓縣檢察院規範完善案件材料交接流程, 著力理清案件材料流轉權責, 構建規範、高效、安全的案件材料流轉程式, 防範案件材料流轉中的風險點和安全隱患。
一是確立了交接雙向簽收保存原則。 為避免案件材料流轉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明確接收和送達各方簽字確認材料種類、數量等基本資訊, 明確規定交接材料時接收方簽收送達回證後, 相應在接收材料台賬上登記並交由送達方再次簽字確認。 送達回證和接收台賬記載的交接材料一一對應, 送達方和接收方均需對應簽字,
二是制定了統一集中收發原則。 為規範案件材料流轉程式, 明確規定了案件管理室作為材料集中收發流轉的中樞樞紐。 該規定不僅僅是外單位移交、送達外單位案件材料由檢察業務管理監督部統一審核、簽收、移交、送達外, 本單位所有各業務部門之間案件材料流轉也交由檢察業務管理監督部統一審核、簽收、移送。
三是細化了案件材料交接操作流程。 該院分別從接收本單位各業務部門材料、移交本單位各業務部門材料、接收外單位材料、送達外單位材料等四個方面細化具體流轉操作規則,
四是明確了強化監督和責任追究辦法。 該院規範了案件材料移交過程各個節點銜接, 合理分配責任。 強化內部控制, 嚴格防控各個交接點的風險, 增強各環節、節點責任人的責任心。 檢察業務管理監督部對交接案件材料的各類台賬、移交清單等採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的方式, 梳理材料交接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解決。
文字|楊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