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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五年查辦職務犯罪11151人

法制網長春1月29日電 記者張淑秋 見習記者劉中全 今天上午,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向吉林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報告工作時表示, 過去五年依法查處各類職務犯罪11151人, 比上一個五年上升32.4%。

據瞭解, 作為全國公益訴訟試點省份, 緊盯破壞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吉林省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973件, 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160件, 已判決案件勝訴率100%。 督促恢復受損林地濕地7.9萬公頃, 清理非法堆放垃圾4000多萬噸, 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8億元。 持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 起訴盜伐林木、非法採礦等犯罪5792人。

懲防職務犯罪力度不斷加大, 依法查處各類職務犯罪11151人, 比上個五年上升32.4%。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4404人、起訴142808人, 人民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 人權司法明顯進步, 依法不批捕20679人、不起訴13723人, 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嚴懲嚴重刑事犯罪, 起訴黑惡勢力、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5197人, 起訴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24256人。 重拳打擊電信詐騙, 提前介入通化“6.10”、白山“9.22”等特大電信詐騙案, 依法從快批捕538名犯罪嫌疑人。 依法保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起訴王某寶銷售假藥案等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232人。

五年來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大案5026件、處級以上要案573人, 其中查處廳級幹部49人, 參與和立案查處周永康、薄熙來、周本順等省部級以上幹部15人。

追捕“紅通5號”等外逃腐敗犯罪嫌疑人138人。 通過辦案, 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35億元。 嚴格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 監督偵查機關立案1863件、撤案2036件;糾正漏捕漏訴7325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1085件;同步監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41634件;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制措施2954人;嚴肅查處司法人員職務犯罪324人。 堅持有錯必糾, 依法對劉吉強故意殺人等冤錯案件提出改判無罪的再審檢察建議。

連續兩輪實施“百名法官引進工程”, 在吉林省73個法院設立檢察官工作室。 依法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提出抗訴1173件、再審檢察建議1353件;監督糾正虛假訴訟180件。 會同省法院解決執行難, 提出執行檢察建議38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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