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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潞代表:構建更加和諧穩固的國際司法協助關係

本報南寧訊“我們與東盟國家特別是越南一水相隔, 司法送達卻常通過外交途徑, 不僅效率低, 也造成了大量司法資源的浪費。 ”自治區人大代表、廣西精一律師事務所主任李佳潞說, 中國已與71個國家簽署145項刑事司法協助、民事司法協助、引渡、被判刑人移管以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雖然與8個東盟成員國談判或者締結了雙邊司法協助條約, 但締約範圍尚未覆蓋到國際司法協助的全部領域。

李佳潞建議, 法檢兩院應充分利用東盟大檢察官和大法官論壇優勢, 推動中國與東盟各國談判締結更多的雙邊司法協助條約和加入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既有國際公約,

實現雙邊國際司法協助條約和國際公約覆蓋中國-東盟區域內的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協助領域, 特別是域外司法文書送達, 構建全方位的更為牢固和穩定的國際司法協助關係。 在不改變和不違反各自國內法的情況下, 積極探索在互惠基礎上相互承認與執行對方法院民商事判決的途徑和方式。 通過民商事判決在中國和東盟各國之間的自由流動, 減少平行訴訟, 減輕當事人訴累, 降低跨境交易的成本和風險, 促進跨境貿易發展, 實現地區經濟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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