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長沙市舉行征地補償標準調整聽證會, 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此次聽證代表既有資深律師、政協委員, 也有來自一線的鄉(鎮)村幹部、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共37人(其中聽證代表15名, 旁聽代表22名)參加會議。
記者瞭解到, 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況, 遵循統籌兼顧、調幅適中的宗旨, 在現行征地補償標準的基礎上, 長沙市擬將全市征地補償標準整體上調30%。
記者瞭解到, 長沙市現行的征地補償標準是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按照國家、省等有關政策要求, 長沙市於2017年12月啟動2018年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工作, 按照程式, 經過委託技術單位嚴格測算, 已產生技術報告和長沙市征地補償調整草案。
聽證會上, 該項工作的實施機構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向聽證代表通報經測算調整後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
根據長沙市征地補償調整方案說明, 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況, 遵循統籌兼顧、調幅適中的宗旨, 在現行征地補償標準的基礎上, 擬對全市整體調整幅度為上調30%, 其中水田和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標準上調約56%, 充分體現集約節約用地和保護水田與基本農田的用地原則。
會後, 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將對聽證會收集的意見進行收集整理, 進一步修改完善征地補償調整方案, 待市政府研究審定後呈報省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