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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搶劫逃逸 15年後終落法網

近日, 當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將一名潛逃15年的被告人送上了法庭。

被告人張輝(化名)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刑滿釋放後一直無正當職業。 2002年7月, 張輝遇見昔日獄友李軍(化名), 李軍提議去“搞點錢”, 雙方一拍即合, 二人商議搶劫居住在當陽市城郊某山莊的陳莉(化名), 並由李軍在山莊上班的女友王豔(化名)作內應。

同月18日18時許, 張輝潛入山莊院內。 22時許, 作為內應的王豔以上廁所為由,

故意將臥室通往廁所的門打開後不反鎖。 23時許, 張輝蒙面持刀進入被害人陳莉臥室, 威脅陳莉和王豔, 並用匕首挑開陳莉的睡衣, 用睡衣條將二人的手反捆到背後, 搶走陳莉的現金一萬餘元及手機、戒指、項鍊等財物。 作案後, 張輝在李軍的接應下逃離山莊。

案發後, 李軍及其女友王豔很快落網, 張輝則潛逃。 但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2017年9月28日, 當陽市公安局民警在東莞市公安局黃江分局的協助下, 將張輝抓獲歸案。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 被抓獲時, 張輝已經是東莞一家大型清潔公司的老闆。

在看守所,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 張輝痛哭流涕。 他說, 案發後, 他四處躲藏, 隱姓埋名, 到哪裡都不敢久留。 後輾轉至東莞, 修過車, 做過清潔工, 通過打拼, 自己成立公司, 並娶妻生子。 如今, 女兒已上高中, 公司也發展為擁有800多名員工, 年利潤數百萬元的大型清潔公司。 雖然事業成功和家庭幸福, 但15年來, 內心一直承受著巨大的煎熬, 精神上的壓力讓他幾近崩潰, 只有靠平時多作慈善來減輕心理上負罪感。

如今被抓獲, 也算是一種解脫。

張輝入室搶劫,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其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懲罰。

作者 | 付心竹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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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梁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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