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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去產能不去人,考驗政企能力

3月9日下午,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說, 去年中央企業在“瘦身健體”過程中, 包括“去產能”, 涉及職工大概是11萬人, 已對這些員工做了妥善的安置。 下一步, 中央企業處置“僵屍企業”、治理困難企業和“瘦身健體”減少法人層級, 也必然涉及一部分員工, 我們會把職工的利益、職工的安置放在一個突出重要的位置, 放在第一的位置來考慮好。 肖亞慶說, 絕對不會出現什麼“下崗潮”。 我們在改革過程中, 要讓更多的職工有獲得感。 改革要符合企業長遠發展, 最根本的目的還是要讓我們的職工在企業長遠發展過程中獲得利益和權益。

去產能不能出現“下崗潮”, 這是最美的“春天故事”。 人們猶記, 第一輪國企改革時期, 曾經出現過龐大的下崗潮。 由於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托底, 加之市場經濟機制不夠健全, 缺乏有序的法治涵養和規則意識, 不僅市場難以消化那麼多的下崗人員, 也很難維持良好的市場秩序。 改革的代價是, 民生壓力陡增, 市場競爭無序, 整個社會也浮蕩著一股難以驅離的怨氣。

國企改革依然是進行時, 但再也不能採取既往將職工一股腦推向社會和市場的做法。 一方面, 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初步建立。 另一方面, 職工權益保護也成了法治常態, 包括國企改革在內的結構性改革,

也已不單純是為瞭解構減負, 更是為了建構更為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 同時也是為了讓企業職工更有獲得感。

今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按照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數字, 今年要再壓減鋼鐵產能5000萬噸左右, 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 同時, 要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產能5000萬千瓦以上, 以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 提高煤電行業效率, 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 要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品質、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 有效處置“僵屍企業”, 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產清算, 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後產能, 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產能。

大批量產能退出市場, 大規模職工向何處去?這正是社會所擔憂、輿論所關切和企業職工所憂慮的事情。

國資委給出的答案是不會出現“下崗潮”, 這給相關企業的職工吃了定心丸。 去產能的企業職工再上崗有飯碗, 也有助於緩解去產能改革的阻力。 因而, 妥善安置下來的職工攸關去產能的成敗, 這既需要中央撥付專項資金來支援, 地方政府和企業方面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使下來的職工能夠重新就業, 生活不受影響。

任何改革, 歸根結底是要落實到人上。 解決好人的問題, 改革才能有序推進, 取得品質效益的紅利釋放。 去產能不去人, 是篇大文章, 中央籌畫好了, 凸顯親民特性。 當然, 不出現下崗潮, 而且要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 也是確保社會民生的基礎保障。 不僅中國,

美國、日本和歐洲等發達市場, 維持合理的失業率也是推進改革的核心要素。 譬如, 美聯儲加息的關鍵指標除了通脹率, 還有就業率。

不過, 要實現去產能不去人的目標並不容易, 除了中央的財政和政策支持, 關鍵還是要靠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去承擔更多的安置責任。 誠然, 有些過剩和落後產能攸關地方政績, 有些“僵屍企業”也受地方政府保護。 因而, 只有在執行層面落實到位, 才能唱好去產能不去人的“春天故事”。

(原載3月14日《北京青年報》, 作者張敬偉, 本報有刪節, 標題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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