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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延考未錄 藝考生起訴中國傳媒大學

【財新網】2008年, 家住四川成都的高三藝考生胡欣高考錄取工作中, 依據國家政策及相關錄取辦法操作, 在考生成績計算、排名、最終錄取結果確定上並無不當。 胡欣因高考成績折合分未達到該校當年最低標準而未被錄取, 這一結果不違反學校錄取規則、國家當年高考錄取政策以及公平原則, 中國傳媒大學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過程中亦無侵害行為及主觀過錯, 未滿足法定的侵權行為要件, 故法院認定中國傳媒大學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對胡欣皆未構成民事侵權, 判決駁回胡欣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後, 胡欣不服, 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中, 胡欣方面表示同意調解, 但中國傳媒大學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不同意調解, 該案將擇日宣判。

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 胡平還提到, 2008年, 中國傳媒大學對外宣佈招收40名該專業考生, 但他調查發現, 實際招生43人, “涉嫌存在招生腐敗問題”。 胡平稱, 他已就此提起資訊公開訴訟, 請求中國傳媒大學公佈當年錄取的考生分數, 已獲法院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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