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余光中丨粉絲與知音

祖國大陸與中國臺灣、香港的交流日頻, 中文的新詞也就日益增多。 中國臺灣的“作秀”、香港的“埋單”、祖國大陸的“打的”, 早已各地流行。

這種新生的俚語, 在中國臺灣的報刊最近十分活躍, 甚至會上大號標題。 其中有些相當傖俗, 例如“凸槌”“吐槽”“劈腿”“嘿咻”等等, 忽然到處可見, 而尤其不堪的, 當推“轟趴”, 其實是從英文home party譯音過來, 惡形惡狀, 實在令人不快。 當然也有比較可喜的, 例如“粉絲”。

“粉絲”來自英文的fan, 許多英漢雙解辭典, 包括牛津與朗文兩家, 迄今仍都譯成“迷”;實際搭配使用的例子則有“戲迷”“球迷”“張迷”“金迷”等等。 “粉絲”跟“迷”還是不同:“粉絲”只能對人, 不能對物, 你不能說“他是橋牌的粉絲”或“他是狗的粉絲”。

Fan之為字, 源出fanatic, 乃其縮寫, 但經瘦身之後, 脫胎換骨, 變得輕靈多了。 Fanatic本來也有戀物羨人之意, 但其另一含義卻是極端分子、狂熱信徒、死忠黨人。 《牛津當代英語高階辭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第七版為此一含義的fanatic所下的定義是:Aperson of extreme or dangerous opinions,

想想有多可怕!

但是蛻去毒尾的fan字, 只令人感到親切可愛。 更可愛的是, 當初把它譯成“粉絲”的人, 福至心靈, 神來之筆竟把複數一併帶了過來, 好用多了。 單用“粉”字, 不但突兀, 而且表現不出那種從者如雲紛至遝來的聲勢。 “粉絲”當然是多數, 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 怎能叫作fans?對偶像當然是說“我是你的粉絲”, 怎麼能說“我是你的粉”呢?粉, 極言其細而輕, 積少成多, 飄忽無定。 絲, 極言其雖細卻長, 糾纏而善攀附, 所以治絲益棼, 欲理還亂。

這種狂熱的崇拜者, 以前泛稱為“迷”, 大陸叫作“追星族”, 嬉皮時代把追隨著名歌手或樂隊的少女叫作“跟班癖”(groupie), 西方社會叫作“獵獅者”(lion hunter)。 這些名稱都不如“粉絲”輕靈有趣。

至於“忠實的讀者”或“忠實的聽眾”, 也嫌太文, 太重, 太正式。

粉絲之為族群, 有縫必鑽, 無孔不入, 四方漂浮, 一時嘯聚, 聞風而至, 風過而沉。 這現象古已有之, 於今尤烈。 宋玉《對楚王問》曰:“客有歌於郢中者, 其始曰‘下裡’‘巴人’, 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春’‘白雪’,

國中屬而和者數十人。 ”究竟要吸引多少人, 才能稱粉絲呢?學者與作家, 能號召幾百甚至上千聽眾, 就算擁有粉絲了。 若是藝人, 至少得吸引成千上萬才行。 現代的媒體傳播, 既快又廣, 現場的科技設備也不愁地大人多, 演藝高手從帕瓦羅蒂到貓王, 輕易就能將一座體育場填滿人潮。 一九六九年紐約州伍德斯塔克三天三夜的露天搖滾樂演唱會, 吸引了四十五萬的青年, 這紀錄至今未破。 另一方面, 詩人演講也未可小覷:艾略特在明尼蘇達大學演講, 聽眾逾一萬三千人;弗羅斯特晚年也不缺粉絲, 我在愛荷華大學聽他誦詩, 那場聽眾就有兩千。

與粉絲相對的, 是知音。 粉絲, 是為成名錦上添花;知音, 是為寂寞雪中送炭。

杜甫儘管說過“文章千古事, 得失寸心知”, 但真有知音出現, 來肯定自己的價值, 這寂寞的寸心還是欣慰的。 其實如果知音寥寥, 甚至遲遲不見, 寸心的自信仍不免會動搖。 所謂知音, 其實就是“未來的回聲”, 預支晚年的甚至身後的掌聲。 凡·高去世前一個多月寫信告訴妹妹維爾敏娜, 說他為嘉舍大夫畫的像“悲哀而溫柔, 卻又明確而敏捷——許多人像原該如此畫的。 也許百年之後會有人為之哀傷”。 畫家寸心自知, 他畫了一張好畫, 但好到什麼程度呢, 因為沒有知音來肯定、印證, 只好寄望於百年之後了。 “也許百年之後會有人……”語氣真是太自謙了。 《嘉舍大夫》當然是一幅傳世的傑作, 後代的藝術史家、評論家、觀眾、拍賣場都十分肯定。 凡·高生前只有兩個知音:弟弟西奧與評論家奧裡葉,死後的十年裡只有一個:弟媳婦瓊安娜。高更雖然是他的老友,本身還是一位大畫家,卻未能真正認定凡·高的天才。

知音出現,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華的母親是暢銷小說家,母子兩人很不和諧,但歌德一早就告訴做母親的,說她的孩子有一天會名滿天下。歌德的預言要等很久才會兌現:寂寞的叔本華要等到六十六歲,才收到華格納寄給他的歌劇《尼伯龍根的指環》,附言中說對他的音樂見解十分欣賞。

美國文壇的宗師愛默生收到惠特曼寄贈的初版《草葉集》,回信說:“你的思想自由而勇敢,使我向你歡呼……在你書中我發現題材的處理很大膽,這種手法令人欣慰,也只有廣闊的感受能啟示這種手法。我祝賀你,在你偉大事業的開端。”那時惠特曼才三十六歲,頗受論者攻擊。蘇軾考禮部進士,才二十一歲,歐陽修閱他的《刑賞忠厚之至論》,十分欣賞,竟對梅聖俞說:“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眾多舉子聽了此話,譁然不服,日久才釋然。

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後才出現。莎士比亞死後七年,生前與他爭雄而且不免加貶的班強生,寫了一首長詩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國之寶:“全歐洲的劇壇都應加致敬/他不僅流行一時,而應傳之百世!”又過了七年,另一位大詩人密爾頓,在他最早的一首詩《莎士比亞贊》中,斷言莎翁的詩句可比神諭(those delphic lines),而後人對他的崇敬,令帝王的陵寢也相形遜色。今人視莎士比亞之偉大為理所當然,其實當時蓋棺也未必論定,尚待一代代文人學者的肯定,尤其是知音如班強生與密爾頓之類的推崇,才能完成“超凡入聖”(canonization)的封典。有時候這種封典要等上幾百年才舉行,例如鄧約翰的地位,自十七世紀以來一直毀譽參半,欲褒還貶,要等艾略特出現才找到他真正的知音。

此地我必須特別提出夏志清來,說明知音之可貴,不但在於慧眼獨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於膽識過人,敢暢言所見。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國現代小說史》在美國出版,錢鐘書與張愛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魯迅、茅盾分庭抗禮,令讀者耳目一新。文壇的舊觀,一直認為錢鐘書不過是學府中人,偶涉創作,既非左派肯定的“進步”作家,也非現代派標榜的“前衛”新銳;張愛玲更沾不上什麼“進步”或“前衛”,只是上海洋場一位言情小說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錢鐘書、張愛玲還有沈從文在主流以外的獨創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國評論界左傾成風的逆境裡,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見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並兼。真正的文學史,就是這些知音寫出來的。有知音一錘定音,不愁沒有粉絲,繽紛的粉絲啊,蝴蝶一般地飛來。

知音與粉絲都可愛,但不易兼得。一位藝術家要能深入淺出,雅俗共賞,才能兼有這兩種人。如果他的藝術太雅,他可能贏得少數知音,卻難吸引芸芸粉絲。如果他的藝術偏俗,則吸引粉絲之餘,恐怕贏不了什麼知音吧?知音多高士,具自尊,粉絲擁擠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會去的。知音總是獨來獨往,欣然會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對碑沉吟。知音的信念來自深刻的體會,充分的瞭解。知音與天才的關係有如信徒與神,並不需要“現場”,因為寸心就是神殿。

粉絲則不然。這種高速流動的族群必須有一個現場,更因人多而激動,擁擠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斷加溫,只待偶像忽然出現而達於沸騰。所以我曾將teenager譯為“聽愛擠”。粉絲對偶像的崇拜常因親近無門而演為“戀物癖”,表現於簽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奪取“及身”的紀念品。披頭士的粉絲曾分撕披頭士的床單留念;湯姆·鐘斯的現場聽眾更送上手絹給他拭汗,並即將汗濕的手絹收回珍藏。據說小提琴神手帕格尼尼的聽眾,也曾伸手去探摸他的軀體,求證他是否真如傳說所雲,乃魔鬼化身。其實即便是宗教,本應超越速朽的肉身,也不能全然擺脫“聖骸”(sacred relics)的崇拜。佛教的佛骨與舍利子,基督的聖杯,都是例子,東正教的聖像更是一門學問。

“知音”一詞始於春秋:楚國的俞伯牙善於彈琴,唯有知己鐘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後,伯牙恨世無知音,乃碎琴絕弦,終身不再操鼓。孔子對音樂非常講究,曾告誡顏回說,鄭聲淫,不可聽,應該聽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論語》又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這麼看來,孔子真可謂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豈不成了香港人所說的“發燒友”了?孔子或許是最早的粉絲吧。今日的樂迷粉絲,不妨引聖人為知音,去翻翻《論語》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

粉絲已經夠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選自《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散文獎獲獎作品集》

文中部分圖片源自網路

《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獲獎作品集》彙集了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獲獎作品,包括短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長篇小說獎、開放敘事獎、小說新人獎、影視劇改編價值獎、散文獎等。這些作品代表了2015-2016年度中國當代小說和散文創作的最高水準。許多作品一經發表即在社會產生很大反響,或被多家刊物轉載,或改編成影視劇。

本書收錄的,為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散文獎海選中脫穎而出的作品,包括獲獎的六位元作家作品和十八位元提名獎作家散文,如阿來 《士與紳的最後遭逢》、韓少功 《守住秘密的舞蹈》、李漢榮 《河流記——大地倫理與河流美學》、阿微木依蘿 《隱者或飲者》、 陳鵬舉《鱸鄉筆記》、耿立《匍匐在土》和黃永玉《一夢到西塘——悼王亨》等。

凡·高生前只有兩個知音:弟弟西奧與評論家奧裡葉,死後的十年裡只有一個:弟媳婦瓊安娜。高更雖然是他的老友,本身還是一位大畫家,卻未能真正認定凡·高的天才。

知音出現,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華的母親是暢銷小說家,母子兩人很不和諧,但歌德一早就告訴做母親的,說她的孩子有一天會名滿天下。歌德的預言要等很久才會兌現:寂寞的叔本華要等到六十六歲,才收到華格納寄給他的歌劇《尼伯龍根的指環》,附言中說對他的音樂見解十分欣賞。

美國文壇的宗師愛默生收到惠特曼寄贈的初版《草葉集》,回信說:“你的思想自由而勇敢,使我向你歡呼……在你書中我發現題材的處理很大膽,這種手法令人欣慰,也只有廣闊的感受能啟示這種手法。我祝賀你,在你偉大事業的開端。”那時惠特曼才三十六歲,頗受論者攻擊。蘇軾考禮部進士,才二十一歲,歐陽修閱他的《刑賞忠厚之至論》,十分欣賞,竟對梅聖俞說:“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眾多舉子聽了此話,譁然不服,日久才釋然。

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後才出現。莎士比亞死後七年,生前與他爭雄而且不免加貶的班強生,寫了一首長詩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國之寶:“全歐洲的劇壇都應加致敬/他不僅流行一時,而應傳之百世!”又過了七年,另一位大詩人密爾頓,在他最早的一首詩《莎士比亞贊》中,斷言莎翁的詩句可比神諭(those delphic lines),而後人對他的崇敬,令帝王的陵寢也相形遜色。今人視莎士比亞之偉大為理所當然,其實當時蓋棺也未必論定,尚待一代代文人學者的肯定,尤其是知音如班強生與密爾頓之類的推崇,才能完成“超凡入聖”(canonization)的封典。有時候這種封典要等上幾百年才舉行,例如鄧約翰的地位,自十七世紀以來一直毀譽參半,欲褒還貶,要等艾略特出現才找到他真正的知音。

此地我必須特別提出夏志清來,說明知音之可貴,不但在於慧眼獨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於膽識過人,敢暢言所見。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國現代小說史》在美國出版,錢鐘書與張愛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魯迅、茅盾分庭抗禮,令讀者耳目一新。文壇的舊觀,一直認為錢鐘書不過是學府中人,偶涉創作,既非左派肯定的“進步”作家,也非現代派標榜的“前衛”新銳;張愛玲更沾不上什麼“進步”或“前衛”,只是上海洋場一位言情小說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錢鐘書、張愛玲還有沈從文在主流以外的獨創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國評論界左傾成風的逆境裡,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見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並兼。真正的文學史,就是這些知音寫出來的。有知音一錘定音,不愁沒有粉絲,繽紛的粉絲啊,蝴蝶一般地飛來。

知音與粉絲都可愛,但不易兼得。一位藝術家要能深入淺出,雅俗共賞,才能兼有這兩種人。如果他的藝術太雅,他可能贏得少數知音,卻難吸引芸芸粉絲。如果他的藝術偏俗,則吸引粉絲之餘,恐怕贏不了什麼知音吧?知音多高士,具自尊,粉絲擁擠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會去的。知音總是獨來獨往,欣然會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對碑沉吟。知音的信念來自深刻的體會,充分的瞭解。知音與天才的關係有如信徒與神,並不需要“現場”,因為寸心就是神殿。

粉絲則不然。這種高速流動的族群必須有一個現場,更因人多而激動,擁擠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斷加溫,只待偶像忽然出現而達於沸騰。所以我曾將teenager譯為“聽愛擠”。粉絲對偶像的崇拜常因親近無門而演為“戀物癖”,表現於簽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奪取“及身”的紀念品。披頭士的粉絲曾分撕披頭士的床單留念;湯姆·鐘斯的現場聽眾更送上手絹給他拭汗,並即將汗濕的手絹收回珍藏。據說小提琴神手帕格尼尼的聽眾,也曾伸手去探摸他的軀體,求證他是否真如傳說所雲,乃魔鬼化身。其實即便是宗教,本應超越速朽的肉身,也不能全然擺脫“聖骸”(sacred relics)的崇拜。佛教的佛骨與舍利子,基督的聖杯,都是例子,東正教的聖像更是一門學問。

“知音”一詞始於春秋:楚國的俞伯牙善於彈琴,唯有知己鐘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後,伯牙恨世無知音,乃碎琴絕弦,終身不再操鼓。孔子對音樂非常講究,曾告誡顏回說,鄭聲淫,不可聽,應該聽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論語》又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這麼看來,孔子真可謂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豈不成了香港人所說的“發燒友”了?孔子或許是最早的粉絲吧。今日的樂迷粉絲,不妨引聖人為知音,去翻翻《論語》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

粉絲已經夠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選自《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散文獎獲獎作品集》

文中部分圖片源自網路

《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獲獎作品集》彙集了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獲獎作品,包括短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長篇小說獎、開放敘事獎、小說新人獎、影視劇改編價值獎、散文獎等。這些作品代表了2015-2016年度中國當代小說和散文創作的最高水準。許多作品一經發表即在社會產生很大反響,或被多家刊物轉載,或改編成影視劇。

本書收錄的,為第十七屆百花文學獎﹒散文獎海選中脫穎而出的作品,包括獲獎的六位元作家作品和十八位元提名獎作家散文,如阿來 《士與紳的最後遭逢》、韓少功 《守住秘密的舞蹈》、李漢榮 《河流記——大地倫理與河流美學》、阿微木依蘿 《隱者或飲者》、 陳鵬舉《鱸鄉筆記》、耿立《匍匐在土》和黃永玉《一夢到西塘——悼王亨》等。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