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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虎獅”馬戲團長改判後欲申請賠償,與動物生疏暫不能表演

李榮慶和李瑞生在瀋陽中院獲得了無罪判決。

華商報記者昨日獲悉, 華商報持續關注的“河北一馬戲團跨省運輸虎獅熊猴未辦證,

團長被判10年”案又有新進展——團長李榮慶在二審被判無罪40多天后, 瀋陽森林公安歸還了被扣押的動物。

兩人去年底被改判無罪

29歲的李榮慶和28歲的李瑞生是河北滄州人, 兩人系堂兄弟, 共同經營著國豪馬戲團。 2016年7月, 因野生動物運輸證過期, 在瀋陽表演的國豪馬戲團被瀋陽森林公安查處, 1只老虎、3只獅子、1只黑熊等及表演車被扣。 2016年12月, 瀋陽市渾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李榮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判處李瑞生有期徒刑8年, 並處罰金10萬元, 兩人上訴。 2017年起, 新修改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 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出縣境, 無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2017年6月, 李榮慶、李瑞生被瀋陽中院取保候審。

2017年12月8日, 瀋陽中院改判李榮慶、李瑞生無罪。

被扣動物不認人 短期內不能表演

昨日下午, 李榮慶告訴華商報記者, 二審改判無罪後, 他和堂弟李瑞生即找到瀋陽森林公安, 希望返還被扣的動物、運輸車等。 直到今年1月18日, 他們才辦完相關手續, 1月26日, 把被扣押一年半的動物運回了河北滄州, 包括3只獅子、1只老虎、1只黑熊、1只獼猴和4只小狗。

談及先前媒體報導的巨額飼養費、罰金等問題時, 李榮慶稱, 領回這些動物, 他們並未交罰金, 也沒有向寄存動物的動物園交納飼養費。 “但是, 被扣押的老虎、獅子、獼猴等, 已經不認識我們了, 短期內肯定不能表演了。 ”李榮慶稱, 被扣押時動物大多只有百十斤, 現在老虎、獅子已經三百多斤了,

比原來兇惡多了, 他們先得熟悉一段時間, 然後再說繼續訓練的事。 “每次餵食時, 我都要和老虎、獅子說會話, 只有這樣, 我們才能增進交流, 儘快熟悉起來。 ”

談及返還動物的安全問題時, 李榮慶稱, 老虎和獅子都關在特製的籠子裡, 安全沒有問題。 返還扣押動物, 是否意味著該案畫上了圓滿句號?李榮慶稱, 案件還遠沒有畫上句號, 他說目前正委託律師就國家賠償的相關事宜在做前期工作, 只有拿到國家賠償, 案子才能算圓滿結束。 至於賠償的數額, 李榮慶說, 具體數額目前律師正在計算, 能肯定的是, 賠償費用包括一年多來馬戲團的損失、誤工費用等。

李榮慶的代理律師、遼寧江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芬稱, 她目前正就馬戲團的具體損失收集證據,

等相關工作完成後, 他們將向瀋陽市渾南區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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