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速,城市用地尤其是核心區域的土地日益匱乏, 同時伴隨著交通、環境、生態等矛盾和問題相繼出現, 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利用逐步成為我國各大中城市實現科學、有序和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選擇。
我們熟悉的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主要形式有:地下交通設施(地鐵、地下過道)、地下室、地下商場與娛樂休閒場所、地下庫房(含車庫) 及近幾年發展迅速的城市地下管道綜合走廊(共同溝)等。 其涉及城市交通、商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諸多方面。
在城市地下空間發展如此迅速的情況下,
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須多部門配合。 當前, 我國城市化發展迅速, 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過程中, 同時還存在著很多短期行為與商業運作趨勢等問題, 特別是缺乏總體的規劃指導。 這些問題導致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嚴重浪費, 人防工程面積、比例失衡, 後續人防工程建設、地下空間開發難度加大, 資金投入量增多。 必須指出的是, 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利用涉及眾多部門, 人防、建設、規劃、交通、市政、房產、國土等部門都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部門。 在這種情況下, 各個部門間需加強溝通, 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為此建議:由規劃部門全面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綜合規劃管理,
二、城市共同溝的建設要兼顧人防需求。 目前懷化市人防工程以單個的防空地下室為主, 隨著城市地下管道綜合走廊逐漸推廣, 水電通信等市政管線集中設于綜合管廊內, 由地上轉移到了地下, 不但保持了市政道路的完整性, 還可以降低因管線維修施工造成的路面翻修費用, 能抵禦地震、颱風、冰凍、侵蝕等自然災害, 最大限度開發利用地下空間, 集約節約土地資源, 同時兼顧設置人防功能, 並與周邊人防工程相連接, 非常狀態下可發揮防空襲、減少人民財產損失的作用。 其只需在規劃佈局時適度預留空間容量, 既滿足管廊不斷拓展的功能需求, 又能滿足戰時疏散掩蔽的需求。 因此城市地下管道綜合走廊的建設應具有超前意識,
三、大型交通設施地下空間開發須兼顧人防需求。 大型交通設施如火車站、高鐵站等由於通過大量的人流、車流、貨流,
四、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高速發展的背景下, 制定一套完整、權威的法律法規體系來實現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和統一管理是當務之急。 在立法中首先應明確地下空間所有權的國有性質, 由政府依法出讓;其次應明確土地使用人享有的依附於土地使用權的地下空間範圍(深度、寬度和長度),並通過地下空間權的登記來實現。地下空間利用人要取得一定的地下空間,就必須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出讓金,進行登記、領取《地下空間利用權證書》,對地下空間的利用不得超出登記範圍;第三,應明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門。第四,基本法規的內容還應該包括地下公共設施的使用許可規定、地下空間安全保障、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地下空間開發的鼓勵優惠政策等基本方針和政策。在開展步驟上,可以先選擇一些基礎薄弱但潛力巨大的人防重點城市作為試點,制定出一套開發建設體系,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並將成功經驗推廣到全國。
總的來說,城市地下空間工程的開發與利用走在了高速發展的道路上,同時也是人防工程高速發展的一個時機;如何規範化、前瞻化進行相應的人防設計與佈局,還需要我們更深入的思考與研究。(高武)
由政府依法出讓;其次應明確土地使用人享有的依附於土地使用權的地下空間範圍(深度、寬度和長度),並通過地下空間權的登記來實現。地下空間利用人要取得一定的地下空間,就必須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出讓金,進行登記、領取《地下空間利用權證書》,對地下空間的利用不得超出登記範圍;第三,應明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門。第四,基本法規的內容還應該包括地下公共設施的使用許可規定、地下空間安全保障、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地下空間開發的鼓勵優惠政策等基本方針和政策。在開展步驟上,可以先選擇一些基礎薄弱但潛力巨大的人防重點城市作為試點,制定出一套開發建設體系,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並將成功經驗推廣到全國。總的來說,城市地下空間工程的開發與利用走在了高速發展的道路上,同時也是人防工程高速發展的一個時機;如何規範化、前瞻化進行相應的人防設計與佈局,還需要我們更深入的思考與研究。(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