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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評聘條件,結果有效,“醫鬧教師”成功評上高級職稱

前陣子, 一份公示的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名單引發了網友不小的爭論, 因為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名單中一個人存在“師德”問題。

名單中排在第15位的繆嫻被指曾參與一場“醫鬧”, 而且當時搞的動靜還挺大。 2015年的一次就醫過程中, 她曾與醫生發生肢體衝突, 將醫生打至鼻樑骨折, 尿失禁。 名單公示後, 網友紛紛站出來表示不解, 其中大部分人的觀點認為“學高為師,

身正為范”, 繆嫻不應當具備評選高級教師的資格。 教師雖然說也只是一種職業, 但因其言傳身教的特點, 老師應當時時處處以德為先, 以起到模範嚮導作用。

2016年10月, 上海公示居住證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名單, 其中第507名申辦人員正是繆嫻, 多名市民先後向媒體和人社部門反映了該情況,

表示難以接受有過如此行為的人享受落戶政策。 在遭到舉報後, 當事人“因個人原因, 自願撤銷”落戶申請的書面報告。

昨天, 這次高級教師評審有了結果, 認為繆嫻專業考核結果符合評聘條件, 任職考核均合格, 無校方處分記錄, 並聲明此次評審流程規範, 結果有效。 評審委員會還專門就線民反映的“醫鬧事件”成立了調查小組, 調查結果顯示那次衝突系民間糾紛性質, 不屬於“醫鬧”, 且情節輕微, 雙方已達成和解。 也就是說, 打架確實是打了, 不過是小打小鬧, 你們所說的“醫鬧”, 根本就沒那麼八宗事兒。

對於這個調查結果, 網友們似乎還是不太買帳。 也有家長表示, 從評選規範上看說結果有效確實也無可厚非, 但是不會希望把自己的孩子送給這樣的老師去教育。

面對這樣的事, 小編也比較糾結。 聖人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繆嫻有沒有“改”的誠意別人誰都摸不准, 只有自己心裡清楚。 但我們是不是應當揪住一件過錯不放, 而讓犯錯的人一輩子翻不了身呢?或許也不太應當。 對於這件事,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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