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 那麼農村房子拆遷補償, 有農村戶口和非農戶口有區分嗎?營業房徵收置換公攤面積怎麼算?宅基地確權, 如果有兩處宅基地如何登記?等問題, 回答如下:
問題一:農村房子拆遷補償, 有農村戶口和非農戶口有區分嗎?
答:
補償和戶口的關係不太大, 但是安置和戶口關係比較密切。
宅基地這部分的補償一般是分配給本集體組織的成員的, 如果您不是本村人那麼這一部分的補償不太容易拿到, 當然您可以儘量和對方協商一下。
問題二:營業房徵收置換公攤面積怎麼算?
答:
您好, 總的原則:不能因為拆遷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準。 如果您選擇要安置房, 可以刨除公攤之後跟原有的房屋面積相比較, 最低拆一還一。
具體的來講, 各地關於公攤的規定都不同:
1、對因公攤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例如:新疆
2、按照相應比例、相應係數給予補助;例如:武漢、包頭、重慶、石家莊
3、根據公攤係數計算安置房的面積;例如:合肥、安慶
4、公攤面積不計入安置房的面積內、不計入購房款內;例如:西安、蘭州、鐵嶺、泰安、洛陽
5、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差價;例如:黑龍江鐵嶺
安置房的選擇關乎以後的生活、居住水準, 在實踐中, 安置房的選擇應慎之又慎, 協議裡應該約定清楚, 安置房的面積、地段、房產證的辦理等。
問題三:宅基地確權, 如果有兩處宅基地如何登記?
答:
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 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 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 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 涉及佔用農用地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 再申請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
現實中, 對於宅基地確權問題常出現以下情況, 國土資源部有明確通知:
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 但未經批准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 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 經本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 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 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未分開居住的,
歷史上接受轉讓、贈與房屋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的, 按照轉讓、贈與行為發生時對宅基地超面積標準的政策規定, 予以確權登記。
婦女婚嫁、農民進城落戶的宅基地權益
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 其宅基地權益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及權屬證書上。 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民集體, 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 應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同時登出其原宅基地使用權。
農民進城落戶後, 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