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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夢新時代 開啟新征程」任重自弘毅 風好正揚帆——甘肅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過去辦案三分之一的時間用在案件審查上, 三分之二的時間用在走審批程式上, 現在多數案子自己‘說了算’, 辦案效率大大提高了,

不過肩上的責任也更重了……”甘肅省檢察院民事檢察處員額檢察官雷曉媛說起司法改革帶來的變化, 感觸良多。

作為全國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 甘肅檢察機關牢牢牽住司法責任制改革這個“牛鼻子”, 努力發揮後發優勢, 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 以六個方面的改革任務為主線, 出臺了37項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檔, 更加符合司法規律的檢察管理體制、司法權運行機制逐步形成, 諸多影響司法品質效率、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隨之破冰。

推行檢察官員額制是“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基礎和關鍵。 為體現“好中選優”的原則, 省檢察院按照中央和高檢院精神, 經過深入調研,

設置了嚴格的入額標準、條件和程式, 切實把好入額第一道關口。 目前, 已分兩批遴選2014名員額檢察官, 占全省政法專項編制的34%。 在員額分配上, 堅持向基層一線、辦案量大的部門傾斜, 並以此為基礎科學統籌確定三類人員比例, 全省85%的檢察人員被調整充實到檢察業務崗位, 檢察機關職業化特點更加彰顯。

構建權責明晰的辦案責任體系是改革的另一個重點。 全省檢察機關通過制定權力清單, 明確不同崗位、不同層級檢察官的授權範圍, 賦予員額內檢察官在案件實體性處置上更大的權力, 突出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 真正實現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 通過建立新型辦案組織, 改變以往處(科)室模式下的“三級審批”行政化流程,

進一步明確了司法責任主體, 體現了司法親歷性要求。 目前全省已設立獨任檢察官1764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505個, 三級院包括檢察長在內的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6670件。

放權不等於放任。 省檢察院堅持依法放權與嚴格司法管理、強化監督制約並重, 研究出臺司法辦案內部監督制約、錯案責任追究、檢察官聯席會議等一系列制度, 進一步完善案件管理機制, 逐步實現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即時、動態管理和同步監督, 不斷健全案件品質評查、控申反向審視、紀檢執紀監督、司法檔案、檢務公開等事後監督機制。 此外, 將考核評價作為管理的重要手段, 分別制定了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對辦案數量、品質、效率、司法素能、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

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司法檔案, 作為檢察人員晉職晉級、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針對部分檢察院案多人少、機構臃腫、職能交叉等問題, 省檢察院還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 與省編辦聯合出臺《甘肅省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方案》, 以基層院為重點, 按照扁平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的改革方向, 全面減少機構設置和管理層級。 截至2017年10月, 全省已有107個檢察院完成內設機構改革, 機構精簡幅度達40%以上, 有效優化了人力資源配置, 提高了司法效能。

與此同時, 省檢察院按照省委和高檢院的統一部署, 堅持統籌規劃與循序漸進相結合, 充分考慮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 積極穩妥地推進檢察職業保障、省以下人財物統管以及公益訴訟、以審判為中心等改革任務在全省範圍內落地落實。

“司法體制改革事關檢察制度的完善, 事關檢察事業的發展和未來。 ”甘肅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路志強表示, 全省檢察機關將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 繼續全面深化改革, 著力完善綜合配套措施, 逐步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在新的起點上推動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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