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建成績已經公佈, 如果有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 一般在成績公佈一個月內(具體時間請依據當地人事考試網通知), 在當地人事考試網下載並填寫複查申請表, 並在成績查詢單中指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複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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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範圍
(1)主觀題試卷:卷面有無漏評, 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對主觀題評分標準掌握上的異議不屬於核查範圍;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無考試成績的;
(3)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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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須知
1、成績複查只限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的複查,
2、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複查申請表, 逾期不予受理。
3、參照人社部部有關規定, 考試成績複查工作, 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 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 複查試卷只覆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 計分、登分是否準確, 複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 成績複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於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 因此複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 不可代辦。
6、複查考試成績申請表一般樣式如下(各省複查考試成績申請表可能有所不同, 具體請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佈的複查考試成績申請表為准):
考試名稱
申請複查科目
姓名
身份證號
准考證號
檔案管理號
考試時間
考試成績
聯繫電話
郵箱位址
申請複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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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1、若所複查的考試沒有檔案管理號, 該欄目注明“無”。 其餘專案必須全部填寫, 若因考生誤填或漏填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考生須確認以上所填資訊真實、準確、符合複查規定的要求後, 在閱讀“複查須知”後手工簽字, 否則申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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